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福建省> 宁德市> 霞浦人物

王伯大

[宋][?-1253年]

王伯大为[宋][?-1253年]

  王伯大,字幼学,号留耕,劝儒乡赤岸(今州洋乡赤岸村)人,生年不详。
  伯大自幼熟读经书国策,宋嘉定七年(1214年)登进士第。嘉定十年,以国子正外放知饶州临江军(今江西清江县)。时值台、衢、婺、饶、倍诸州饥荒,伯大设荒政局,清理户口,用红黄黑白为标志,划分灾情等级,张榜公布,赈荒工作做得既快又好,乡民感其德,编民谣:“红黄黑白环,甲乙丙丁户,若非王知军,饿杀人无数”,离任后民立生祠13所纪念。后调知信阳军(今河南信阳),旋改知池州(今安徽贵池)、江东提举常平等职。
  端平三年(1236年),进京(今杭州)任尚右郎官,继升直宝谟阁枢密副都承旨兼左司郎中,曾向理宗赵昀“对言”直谏,揭露朝中一些官宦阿谀弄权、内外勾结的黑幕。理宗怕触怒朝中权贵,把伯大外放知婺州(今浙江金华)。任满回京后,又两次被降职降级,至任刑部侍郎,受权臣弹劾罢官。
  淳祐三年(1243年),受命督漕于闽,闻故里营田陂长期失修,欣然捐白银50两倡修营田陂,并饬令知县黄恪总其事,淳祐四年该陂完工,受益农田1000多亩。通直郎林甄撰《修赤岸营田陂记》颂其功德。同年奉召进京,先后任代理吏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侍读、兼《国史实录》院-撰和刑部尚书等职。淳祐七年,升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淳祐八年,任参知政事,后被监察御史弹劾罢职,贬为资政殿学士知建宁府,不久退休归里。
  伯大历任江东提举常平兼提领镇江、建宁转搬仓等,掌管监督国家财粮大权要职,致仕回乡两袖清风。他推崇韩愈,著有《韩昌黎集音注》。晚年归里,在赤岸筑留耕堂,自号“留耕道人”,书《四留铭》云:“留不尽之巧,还与造化;留不尽之财,还与百姓;留不尽之禄,还与朝廷;留不尽之福,还与子孙。”宝祐元年(1253年)七月逝世,谥“忠文”,葬于雉溪村,以兄方大之子积翁为嗣。
  
同年(1253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