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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定一

[公元1883年-1928年]

沈定一为[公元1883年-1928年]

  沈定一(1883—1928),本名宗传,字叔言,又字剑侯,号玄庐,萧山衙前人。兄弟三人,排行居三,人称“三先生”。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中秀才,三十年捐云南楚雄府广通县知事,后调任武定知州、省会巡警总办,但终因不阿权贵,得罪上司,遂托父病辞官回籍。辛亥革命爆发,参加光复上海的武装起义,同时又招收革命青年1300余人,在沪创立“中华民国学生团”,自任团长,受到孙中山的嘉奖。1912年1月,被选为浙江省议会议员。袁世凯篡权,沈在上海组织“公民急进党”倒袁,并在长江中下游各大城市发展组织。1913年,孙中山发动“二次革命”,沈奋起响应,10月倒袁失败后遭通缉,于次年避居日本。在日本参加留日学生总会,任总干事。后与刘大白等人往南洋新加坡、苏门答腊等地。1916年6月回国,9月当选为第二届浙江省议会议长。其间为阻止北洋军阀对浙江的控制,再遭通缉,旋去上海。1919年6月,与李汉俊、戴季陶等在上海创办《星期评论》周刊,宣传新思想,研究和介绍社会主义。该刊共出53期,沈撰写诗文124篇。1920年,沈和陈独秀、李汉俊等早期革命者交往甚密。同年8月,陈独秀、李达在沪组建上海共产主义小组,沈为成员之一。1921年初,陈独秀去广州,创办《劳动与妇女》杂志,沈任主编。4月离穗回衙前,独资创办衙前农村小学,作为开展农-动的基地,邀请浙江第一师范学校和浙江女子师范学校进步师生刘大白、宣中华、徐白民、唐公宪、杨之华等来校任教。以学校为阵地帮助农民学文化,宣传革命道理,发动农民,筹建农民协会,主张“农民自决”。沈定一首先自减田租并拿出钱财分与贫苦农民。9月27日在衙前东岳庙召开农民大会,成立衙前农民协会,并通过由他起草的《衙前农民协会宣言》和《衙前农民会章程》,明确宣布“本会与田主、地主立于对抗地位”,并实行三折还租。同年,该《章程》与《宣言》刊登在党的机关刊物《新青年》上,引起社会关注。衙前农民协会的创立,其影响波及萧绍平原,时有80多个村相继仿行。年底,农民协会遭军阀政府镇压。1922年,沈定一仍居乡间,致力发展乡村教育,曾任萧山东乡教育会会长。1923年8月,沈定一参加“孙逸仙博士代表团”,同蒋介石等4人赴苏联考察,年底回国,加入国民党。1924年1月,沈定一参加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候补执委。3月回浙江组建中国国民党浙江省临时党部,为执行委员。1925年1月,沈参加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上,他指责党的路线,反对国共合作。5月,沈出席国民党一届三中全会,又与戴季陶一起反对国共合作,主张-;此后中共中央决定将其开除出党。7月5日,沈定一回衙前主持召开国民党浙江临时省党部执委会全会,会上沈和戴季陶一起主张“分共”,遭到宣中华(共产党员、国民党临时省党部执委)等的坚决反对。11月,沈到北京参加国民党 非法召开的“-”(一届四中全会);次年1月,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沈定一受到书面警告的处分。1926年3月,沈仍参加谢持、邹鲁等“-派”在上海非法召集的国民党伪“二大”,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四一二-政变后,沈历任国民党中央农-动委员会委员、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改组委员兼秘书长、省党部特派员、省清党委员会常务委员、省反省院院长等职。1928年春,由于国民党内部派系倾轧,沈定一辞职返衙前试行地方自治,建立东乡自治会。同年8月,在衙前车站遇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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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公元192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