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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白桦

罗白桦为

   罗白桦,原名柯菁华,曾用名柯培非、罗克,安徽贵池人。1934年底入国民党税察总团三团二营抄写花名册。1935年6月起,先后在湖北应城县监狱、应城地方法院、湖北沔阳张家沟区署、下巴河区署和《先锋报》社工作,任看守主任、仓库主任、秘书、校对等职。目睹国民党腐朽统治,萌发革命思想。1937年10月,毅然奔赴延安。1938年2月,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四期五大队三中队学习。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从延安返回安徽,任皖南南芜宣党总支青年委员。1939年2月,改任中共南芜宣县委宣传部长兼青年部长。1940年1月,调东南局青年部工作。不久,任中共安徽繁昌县委书记。
  1941年1月,任苏中三地委组织部长兼中共如西县委书记。1942年1月,进华中局党校三队十班学习。2月,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四期五大队三中队学习。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从延安返回安徽,任皖南南芜宣党总支青年委员。1939年2月,改任中共南芜宣县委宣传部长兼青年部长。1940年1月,调东南局青年部工作。不久,任中共安徽繁昌县委书记。1941年1月,任苏中三地委组织部长兼中共如西县委书记。1942年1月,进华中局党校三队十班学习。
  为加强党在浙东地区的领导力量,1942年7月,罗白桦受华中局指派,抵达浙东。8月,任中共四明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43年9月,四明地委组建南山自卫总队(不久更名四明自卫总队),兼任总队长。1944年3月,兼任新成立的四明地区特派员。1945年2月,任四明分区行政专员。
  1945年10月,罗白桦随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北撤,在苏北涟水整编,出任新四军第一纵队-部副部长。后被调至山东新汶煤矿和鲁中区党委调研室工作,任副经理、副主任。1947年7月,调回安徽,任中共黄西工委书记。1949年4月,任皖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罗白桦先后担任南京警备部队政治部副主任、南京市财政局长兼税务局长、南京市财经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952年12月调上海后,先后任上海市建工局局长、党委书记、市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人委公用办副主任、上海市三线工程建设总指挥等职。“文革”中受到林彪、“-”的残酷破孩。1978年6月,任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983年改任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1985年11月离休。 (任建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