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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为

  龙 ,瑶族,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寨人。
  少年时期,学习“瑶经”5年,由于聪明好学,深得道教传道师的喜爱,被选为衣钵传徒。成年后,成为三排寨“先生公”。当时,道教在八排瑶族社会中占居思想统治地位,“先生公”既是“禳神驱鬼”的代言人,又是瑶族社会文化、教育的传播者,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位尊言重,颇受瑶民敬仰。自民国24年(1935)起6年期间,他因声誉日隆,连续被推举为三排寨瑶长。
  当时,连南八排二十四冲仍保留浓厚的氏族社会家长制残余习俗,普遍存在着以血缘为纽带的排寨、房姓或数姓为单位的氏族社会组织,排寨或房姓之间的斗殴或凶杀事件时有发生。他由于粗识文字,能接受毗邻汉区的思想、文化影响,注意维护瑶族社会利益和瑶民团结。其时,三排寨与油岭寨发生持续一年之久的械斗,双方伤亡10多人。龙 主动与其他排寨上层人士联系,设法缓解矛盾,终于制止了械斗。随后三排寨内龙、唐两姓发生械斗,他的儿子也在械斗中被打死,按照旧俗要“食人命”,唐姓要赔偿巨额“填命”钱。但龙 以团结为重,忍受丧子悲痛,主动放弃“填命”要求,迅速而妥善地平息了争端,瑶民深受启益。
  民国38年(1949)冬连南解放前夕,在国民党当局的煽动下,八排二十四冲部分上层人士到涡水大石洞-,图谋抗拒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瑶区。龙不但不参加-,还劝说其他人士不要参予此事。
  新中国建国后,他拥护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1951年5月被聘为县参事室参事,在他的带动下,当地瑶族上层人士加强团结,消除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1952年被任命为中南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1953年1月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县时,被推选为副县长。1954年被推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翌年3月被推选为县长。
  龙自担任县行政领导职务后,不顾年已七旬的高龄,经常徒步深入汉村瑶寨了解民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民族团结及家乡建设事业勤奋工作。群众都亲切地尊称他为“公爹”。1957年12月24日,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