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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拔

[清][公元1713年-?]

李拔为[清][公元1713年-?]

  李拔,字清翘,号峨峰,四川犍为县人,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出生。乾隆十六年(1751年)登进士。乾隆二十四年二月,升任福宁府知府。
  李拔提出“兴教化莫先于足衣食,足衣食莫大于重农桑,重农桑莫要于兴水利。”亲自下乡察看山川形势,调查风土民情,劝修水利、种棉种桑,督促府辖各县修整塘堰99处、桥涵6座。对霞浦长溪河三坝,他根据实地勘察,提出“浚长溪河不如修三坝”的建议,写成《请修长溪河源议》,亲自核报计划,组织施工,节省经费,加快进度。三坝修成后,获“既可以杀水之势,又可以收水之用”的效益,群众交口称赞。对福宁府五县水利分别提出:海港“车、斗因之”,引湖水、截溪水、浚治陂塘蓄水、枧引车挽潭水等措施,要求各地同心协力,因利乘便督率修治,做到蓄泄有方,旱潦无忧。
  他针对福宁山多田少,沙地只种甘薯,鲜贮易腐烂的问题,经试种玉米成功,写出《请种包谷议》,要求广泛种植。见境内荒山多,山林滥伐严重,他作《请教民开山种树议》和《种树说》,提出“非时之斧斤宜禁,而荒山之地利宜开”、“官山许民认垦”、“有主之山,谕令广行种植,无许擅行砍伐”和“屋后宅前宜种桑柘”、“道旁路侧宜种杨柳”、地角山头或种松、杉,或种桐、茶,其余或木或竹听其自便,“惰民有警,童山有罚”等要求,他还从外地引进棉、桑种苗和蚕卵,亲自在府署后园试种和马王庙试养获得成功,作《蚕桑说》、《种棉说》加以总结和推广。
  他以“福宁为闽浙门户,东南奥区”,府城是“五邑之所瞻仰,番舶之所往来,关系尤重。”建议修建府城。时城堞、敌楼等多已损坏,修理经费需银820余两,地方财力有限,他带头捐俸200两,发动部属再捐600余两,重修城堞、窝铺、敌楼、炮台,新建兴文楼,更新四城门。还率领僚属沿护城濠栽松种柳,倡建白瓠山烟墩,改建总铺,重修福宁府署、养济院等建筑10余处。
  李拔任职期间不遗余力,兴教化、警游惰、尚节俭、禁停棺、惩好、肃吏治。对府属近圣书院积极提供经费、设备,提高师生生活待遇。编修《福宁府志》,亲任总纂。乾隆二十六年调任福州知府后,仍利用工余阅改,“一灯荧荧,常至丙夜弗休。”至乾隆二十七年总纂完成《福宁府志》。福州知府任满后,再知长沙府,最终官至湖北荆宜施道。乾隆四十年卒,赠中宪大夫,享年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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