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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

[明]

李俊为[明]

  李俊(生卒年不详),字子英,明代官吏。岐山(今陕西岐山县)人。成化五年(1469)中进士,任吏科给事中,多次升迁为都给事中。成化十五年(1479),宪宗派李孜省为太常寺丞,李俊和他的同事们竭力反对,说:“孜省原是一名赃吏,不宜玷污清贵的官班去参与郊庙百神的祭祀。”那时,正当御史对李孜省也有意见,就将他改派为上林监副。
  宪宗执政时,沉溺于声色歌舞之中,受奸佞包围,不听忠贞之士的逆耳之言,政治腐败,导致宦官汪直擅权。汪直主管西厂(明代的特务机关),气焰嚣张,多次制造冤狱。陷害吏部尚书马文升等人,将他们发配戍边。后来宪宗又责怪言官没有负起纠察责任,将李俊同官27人,御史王浚等29人用刑杖痛打,引起朝野人士不满。
  成化二十一年(1485)的正月初一申时,人们见到天空中有颗流星向西疾速飞去,化为一道自光,其声如雷鸣。荒淫的朱见深(宪宗)十分恐惧,于是下诏征求朝臣意见。李俊率六科众臣上疏,大意是:目前政治上的弊端最大,且须亟待解决的是近幸(指太监)干预朝政,使大臣有职无权。其次是赏赐太滥,徭役繁重,进献毫无限度,以致-在外的百姓不能回归家园。这次天变的原因,都由此而产生。
  奏章中阐述说,设立内侍,开国时有定制。如今数目猛增,且为非作歹。有的分置藩郡,享受王室待遇;有的总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朝中和地方上都有他们的势力,多方面敲榨0。以致有些大臣,只得依靠内侍以财买官,得官后如不依仗内侍,则官位不稳,内侍则以官得财,中饱私囊。
  至于赏功赐爵方面也是太滥。如今出现庸人无功受爵,贵幸无功受赏现象,祈雨雪的可以得高官,方士(如李孜省)献炼丹术书籍亦可受厚禄。这些钱财都是民脂民膏,可以奉养贤士,也可以救济灾民啊!
  现今都城内佛刹的修建工程永无完工之时,国师继尧假术济私,糜费甚多。希望陛下内惜资财,外惜人力,不急需的工程即速停止,也可使国库减少支出。而况陕西、河南、山西正遭严重旱灾,赤地千里,尸骸枕藉,-日多。希望朝廷怜悯穷困百姓,追回贵佞从盐税中所-款项及将修造寺庙的经费移作赈济灾民之用,则-者可回乡生产,天意也可回转了。
  宪宗阅读李俊等的奏章后,不断称赞,还按照他们的意思,将李孜省降为上林丞,国师继尧革职为民。在其它方面也有所革新,满朝文武官员都为之欣喜称快。李俊也于同年五月出任湖广布政使,后来多次提升。孝宗弘治年间(1488~1505)任山西参政,在任所去世。
  

  同名人物:

李俊 (1932~2001)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 [当代]
李俊 (1927~1992) 北京市 [当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