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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锷

[清]

黄锷为[清]

  黄锷(生卒不详),字剑友,将乐县人。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中举,授四川省双流县知县。当时,该县农田大多缺水,一遇干旱,田地龟裂,收成无望。黄上任后,筹划兴建蓄水、排灌工程,使不少农田有水灌溉。他振兴人文,整肃社会风气,捐修义学堂,修纂县志。他亲自纂写劝戒12条,说理明晰,语气恳切,淳淳如告诫儿女。上司对黄锷廉洁、务实的作风颇为赏识,训示部属以黄为榜样,并推荐他为华州知府。黄一上任,所辖金川县发生兵事。混乱的局势,纷繁的军政事务,他应付从容,处置得当。后来,他“病瘁乞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