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陕西省> 宝鸡市> 太白人物

何建义

[清]

何建义为[清]

  何建义 清·道光时人,排行二,足微跛,人称“何二拐子”。桃川里人,富家出身。
  何建义与当地富户合伙经商多年,道光末年,桃川里厘金局横征暴敛,对过往客商尤甚,地方税额日渐增多,商、农均感生计难支,公推“何二拐子”为首上 书陈情,以求宽免。何先后陈诉于岐山县衙、凤翔府衙,未准。后又上 书于陕西行省衙门,非但未准,且受杖责。其后,“何二拐子”只身携银去兰州陕甘制军衙门告状,银两花费殆尽,家中又数次变卖田产送银往兰州供其上下打点。“何二拐子”在彼待批近两载,备受艰辛,终获准。陕甘制军遣员往察,方知所诉据实,遂责令岐山县免去桃川里各杂税,以安民心。何于同治年间病逝。民众感其有利地方,后勒碑道旁,以示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