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福建省> 漳州市> 龙海人物

黄彦臣

[宋]

黄彦臣为[宋]

  黄彦臣,字叔灿,宋龙溪人,治平四年(1067年)进士。历任南宁主簿,宿州录参,长汀、南安知县,转调泉、广二州通判,后任莆、汀、剑、建知州,官至朝散大夫,累赠少师。
  彦臣官宦期间,体察民情,处事审慎而不苟且。元佑初年通判泉州时,郡获盗贼,盗被酷刑招供,郡守深信不疑,准备按法斩首,但彦臣以未经详细查察,-未明,妄加治罪,将铸成冤案为由,报请太守暂缓行刑。随后经侦骑四出搜查,终获真大盗。任职汀州时,有0盐贩被捕将判死刑。彦臣以为“立法虽严,行法不可不恕”,于是叫人把盐放置郡庭不问,久之盐化为卤,因此数量锐减不足百斛,私贩从而得免死罪。
  知剑、建二州,时百姓“苦于丁钱,至有生子不举者。”彦臣得悉这一民情,奏免“丁钱”,着令保证调查研究,逐月据实上报,有实际困难者不但豁免丁钱,还拨给款项资助赡养,从而大大减少弃婴现象。
  彦臣平素俭朴自持,其子黄愿任晋江县尉时,特意置办一顶精致轿子奉献老父,彦臣责怪其子奢侈,不仅不嘉奖,反将轿子焚毁,又写信给黄愿训诫。
  彦臣子孙多当官,有子七人,其中硕、预、愿、颖四子皆成进士。
  彦臣又勤于著作,有文集廿卷,杂文数卷刊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