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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禹

[明]

蔡宗禹为[明]

  蔡宗禹(生卒年未详),字宝元,号震湖。明漳浦县人。万历年间(1573年至1619年)为太学生,首辅叶向高许为天下士。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蔡宗禹考中进士,授镇江府理刑。他执法公平,不偏不倚。府丞某某-又残忍,每藉故肆意害人。宗禹依法力争,遂同此人发生严重矛盾。此人正在代理知府职,而上级又下公文令宗禹权代知府,此人更妒恨入骨,千方百计找岔子向上级诬告。宗禹被构陷去官,不久此人也失势。宗禹上京辟诬,朝廷将此案交吏部诠选司办理,延迟不决,宗禹因盘费匮乏先归。其时宗禹的长子一桂已登贤榜,受乡荐。对于宗禹的失意之事,叶向高赠诗曰:“上 书北阙已经年,把酒西风倍黯然。归去漫裁丛桂赋,闲来时诵采苓篇。官同鸡肋真堪薄,路入羊肠祗自怜。相对不须嗟宦拙,凤毛霄汉正联翩!”“凤毛”一句寓贺其子一桂受乡荐,藉以慰勉。
  蔡宗禹中进士时,叶向高已任南京吏部侍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向高被会推入阁,为第五名辅臣。以后入阁8年,独相7年,竟无法面见久不见大臣的神宗皇帝,对于宗禹的宦途坎坷,也无力加以援助。嗣后,宗禹起授浙江丽水知县,继升刑部湖广司主事,以年老归休。
  蔡宗禹在漳浦西湖讲学,主张“力行”。居丧不请佛道作醮,大有儒士家风。著有《史记一家言》、《杜诗句释》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