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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准

[宋][杞县五状元]

宋准为[宋][杞县五状元]

  癸酉科考官为翰林学士李昉,擢宋准为第一名,贡士徐士廉击登闻鼓,状告李昉在录取上徇私用情。太祖震怒,亲召宋准于殿上复试。太祖见宋准相貌英俊,聪敏迅捷,非常赞赏,认为就应是这样的人夺魁,遂复钦定宋准为第一。此后,省试之后再加殿试,成为制度,历元、明、清未改,宋准便成为宋朝殿试产生的第一位状元。
  开宝八年(975),宋准受诏修定诸道图经。不久,又奉命出使契丹。第二年,南平军改为南平州,宋准为知州,加著作佐郎。太平兴国四年(979),迁著作郎,通判梓州。回朝后参与文献。兴国八年,主持贡举,之后出任河北转运使。雍熙四年(987)患病,迁金部郎中,免知制诰。端拱二年(989)病逝,享年51岁。
  宋准风度潇洒,辞采清丽,为官有政绩。赵普诬陷卢多逊与秦王勾结,图谋不轨,李穆因与卢多逊为同榜进士,受到牵连被贬官,朝中无人敢为之言冤,独有宋准借上疏之机,极力称赞李穆为忠厚长者,有操守,非卢多逊同党。太宗醒悟,将李穆官复原职,时人交口称颂宋准仗义直言。
  宋准的族侄宋郊(即宋庠)是天圣二年状元,后为一代名臣。
  宋准(937-989),字子平,雍丘(今杞县)双塔村(1928年划归民权)人,生于世宦之家,自幼受至良好的家教。北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宋准考中进士第一名,贡士徐士廉控告主考官,翰林学士李昉徇私舞弊,考选不公。太祖大怒,令宋准于便殿复试,见宋准身材魁伟,神情丰茂,答辩敏捷,学识出众,仍定为第一名(状元),并任命他为秘书省秘书郎、直史馆。开宝八年受命修定诸道图经,不久又受命出使契丹,0复命,成为杞县人历史上第一个代表国家出使外国的使官,回国后出任南平军长官。太平兴国四年(979)先后升任著作郎、梓州通判,继任左拾遗,参与撰修许多著作,并于太平兴国八年参加主持全国考试后升任河北转运使。雍熙三年(986)以原职务兼知制诰再次任主考官,不久又任大理寺判官。雍熙四年因病辞去知制诰职务,改任为金部郎中。端拱二年(989)病逝,享年52岁。皇帝念他一生忠勤,特赐钱百万作为丧葬费用。
  宋准风度儒雅,为文清丽,善于谈论。做官多年,多有政绩,且不避权贵,敢于直言。当宰相卢多逊获罪流放时,其门生李穆受株连罢官,满潮-不敢相救,唯宋准从容据理面奏皇上,为之开脱。太宗感悟,遂令李穆官复原职,宋准因此受到从人钦佩。
  宋准死后,杞人将其祭祀于乡贤祠,后又祭祀于五状元祠,位列五状元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