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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惇

[明]

史惇为[明]

  史惇崇祯三年(1630)举于乡。十三年(1640)就教。思宗急于用人,特于崇祯十五年加开一科,不分一二三甲。廷试阅卷,史惇第一,同进士一体除官。
  史惇及第后,授户部山东司主事,监禄米仓。旧例多杂费,至使很多 破产,史惇到任后一概革除。历-外、郎中,升九江知府。当时流寇猖獗于黄梅、广济之间,与九江仅隔衣带水。史惇上任后“严保甲,勤哨探,贼不得渡。”
  左良玉与起义军战于朱仙镇,大败,退至襄阳,集和残余部队顺流下江西,一路多行杀掠。左良玉因刚刚打了败仗,心中不免猜惧,至九江驻兵。巡抚张凤翮与众人商议,欲关闭城门,拒绝左良玉的部队进城,史惇说:“如果如此,则左良玉一定会怀疑有密旨,他必然要哗变。只有开城犒师,才可以释其疑心,而杀掠才会停止。”史惇请同推官某一同去见左良玉。左良玉果然大喜,下令禁止士卒有所干犯。不久,史惇因刚直不阿得罪高官而归乡。余事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