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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棠阶

[清][公元1798年-1865年]

李棠阶为[清][公元1798年-1865年]

  李棠阶(1798一1865)字树南,号文园,谥文清,温县南保封人。22岁中举人,25岁中进士,次年受翰林院编修。后历任大理寺卿、礼部侍郎、左都御史、户部尚书、军机大臣、工部尚书、礼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衔。追赠太子太保。
  李棠阶幼年家贫,常借贷维生,甚而举火待炊。他7岁入塾,刻苦勤学,常苦读至深夜,11岁起又随父游学在外6年,之后更刻苦攻读,学识大进。连续科考得中,任职翰林院。思想趋时务实,道光十六年(1836年)他自京回乡丁母忧时,力主治丧要。尽革诸俗弊”,俭约以葬,“不泥俗出魂,亦不排七”。后葬其祖母、葬其挚友子纯和儿子结婚时,都一直坚持节俭革弊态度。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他简放广东学政。当听友人谈了虎门事件的具体过程后,表示了联合民众,抵抗外来侵略的主张。曾痛斥“琦善非大汉奸何?”并为民间抗英组织“升平学社”撰写了对联。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李棠阶继祖母死,他回家守制。翌年,豫北遭水灾,贫民无食。他曾请地方官放赈,未果。李棠阶遂“戒家人共节俭,而于本里贫人按日授米至次年四月止”。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清廷降旨:因李棠阶在广东取年老武生不合例,部议降三级调用。他遂以病请假,居家不仕。当年,本地又大灾,他“于戚族里人之贫者量力周恤”,自云“薄宦余赀,适度凶年,至是尽矣”。因连年大雨成灾,极需整修排涝工程,他遂“自勘验绘图”,上呈府县请施工,府县官不理。于是,他自己组织乡人挑治,并“躬往督率,徒步烈日中,或竞日不得食……以积劳病疟”。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应邀主讲武陟县河朔书院,任教达13年之久。
  李棠阶崇信王守仁(阳明先生)的学说,尤重维护清王朝的统治。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北伐过温县时,李棠阶纠集地方民团对太平军进行骚扰抵抗,迅被击溃。失败后携家眷逃至修武、武陟。咸丰四年秋劝降了河内(今沁阳)农民起义军张师轩部。但在这两次事件中,他也看到了官军“惟烧民房”和“惟日肆搜抢至民间桌椅门窗鞋袜等物,零星杂货皆掠卖之,竟至成市。”深感农民造反也皆因不堪官吏横征所致。后来他在军机处时曾上 书慈禧:“治天下只在安民,安民必先察吏。今日之盗贼,即前日之百姓,多由地方官贪虐逼迫,激成变乱。今日非彻底查办、轻徭薄赋不可。而非择廉正之督抚则不能。”
  同治元年(1862年),朝廷起用旧臣,念李棠阶抗御太平军有功,奉诏进京。李棠阶进京之后,上疏极陈理政治国之策,深得清廷嘉许,即受大理寺卿。遂令授课宫廷,论历朝兴衰之事,被慈禧所赏识,连擢至军机大臣。在惩处胜保和两江总督何桂清时,李棠阶为维护封建统治,均“力主严惩,以整肃纲纪。”
  同治四年(1865年)十一月,李棠阶病死于北京。
  李棠阶一生勤学不辍,并以日记自省,三十余年无一日漏。尤潜心理学,最崇王阳明和汤斌,他以“克己”、“省身”为座右铭,极力主张维护封建道统。勤俭朴素,不积私财,禄入之余,多周济故旧和贫困者。中牟河决,他捐银五百两以救灾,他教育家人,“用度在己不可奢,与人无容吝,财非一人所得私”,“要不忘忍饥待米时”。家中房舍与一般农户无异。所留著述有:《古本大学集解》一卷、《丧事十戒》一卷、《凭良心录》一卷、《李文清公遗书》八卷、《志节编》二卷、《强斋日录》十六卷、《李文清公遗文》一卷、《李文清公诗集》一卷。
  
同年(公元1798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865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