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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鼎铭

[明][公元1772年-1832年]

王鼎铭为[明][公元1772年-1832年]

   王鼎铭(1772~1832),字新之,号彝轩,清峄县郭里集(今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人,贡生出身,熟读经书、兵家秘笈,善于工商经营,乐善好施。1810年捐纳入内阁为中书科中书,1811年任山东峄县武状元会考考官,1812年提拔为主考官。1829年(清道光九年)秋任湖南新田县知县。
   任内,提出 “ 天理、国法、人情 ” 的施政理念,办夜校、开义学,每逢望朔之日,亲自讲学,还将皇帝的旨意、法律条文、当地流传的格言等编印成册,发给百姓阅读,避免百姓因无知而触犯刑律。根据新田县“穷山恶水、十年九旱”的恶劣自然条件,因地制宜,鼓励人们开垦荒山,筑坝拦水,兴修水利,解决人们生产、生活用水问题。主政新田两年有余,使新田县政通人和,赢得了新田百姓和后人赞誉,被湖南人民誉为:“ 勤倾民生,廉为吏范。 ” 道光皇帝赞曰 “ 学通载籍,文武兼备。珥笔生华,会赋窈窕之章;金戈凝霜,堪作干城之寄。 ” 1832年(道光十二年)为平息瑶民-而惨遭杀害,其时朝野震惊,万民悼之,道光皇帝连下四道圣旨褒奖他、他的妻子,以及他早已仙逝的父母。其廉能惜民、勇武忠烈的事迹,《清史稿》、《湖南通志》及《峄县志》等,均有记载,新田县第一轮社会主义新县志将其列入人物传第一人,枣庄市市中区第二轮社会主义新区志也将其事迹补记在人物传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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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公元1832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