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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相

[清]

刘相为[清]

  刘相,字元卿,号裕轩。本县城内东关人。他是曾任四川马湖知府刘瑅的曾孙。从小喜爱读书,后考为后补博士弟子。清朝顺治初年,被选拔入太学(清初官办的最高学府)讲学。他致力于学问的研究,严于取舍,执教认真,一丝一毫都不马虎。刘相品行高洁,不喜不义之财。一次,他在路上见一布袋,内装有物,就叫人背回家,告诉不让家里人打开,而自己坐守在原地等侯。直到天快黑时,忽见一人匆匆忙忙赶来,他便上前询问。原来是巩昌府的差役,携带千金,走到此处在马背上昏睡而丢失。刘相听其所说诚实可对,便还其遗物。差役感动得流下泪来,问了他的姓名而去。后来,成县白县令特置“拾金不昧”大匾高悬于刘相家门,一时远近传扬。康熙初年,刘相被选任严州通判,治绩有声,后又升任为河南卫辉府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