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福建省> 福州市> 台江人物

冯依淼

冯依淼为

  
  优秀女企业家
  冯依淼,福州人,1951年出生。读过初中,1969年到永安农村插队劳动,1974年底回福州在永茂隆商店当营业员,工作出色,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78年11月,她的女儿刚出世8天,她的丈夫便暴病身亡。面对家庭不幸,她没有消沉,而是自强不息,刻苦学习营业、仓管和会计业务,在商店举办的3次技术表演赛中,都获得第一名。她考进了业余大学,经过4年努力,终于获得了毕业文凭。
  1983年,冯依淼先后任德余商店副主任、主任。她团结职工,文明经商,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使这间老店很快出现新面貌,成为省、市双文明单位,市首家“物价信得过商店”,她个人被评为劳动模范,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同年,她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6年,任福州市副食品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改革经验,提出小型企业租、转、让、改的经营方式。同年6月,在福州市商业系统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经验交流会上,她作了《以小胜大,以少胜多,以旧胜新,在夹缝中求生存》的专题报告,引起同行们的注目。她的论文《培养职业道德,增强商店活力》被评为优秀论文,并应邀参加全国职业道德经验交流会。
  1987年1月,冯依淼出任福州东街口百货大楼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同年7月,升任总经理、党委书记。她带领东百一班人,对大楼的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进行大胆改革,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东百成为闻名省内外的国营大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她对大楼的职能机构进行合理调整,开拓对外经营,加强企业内部宏观管理和财务监督;对企业10个部门实行承包经营、独立核算,使4个业务部门成为经营和管理相统一的经济单位。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她采取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发展横向联系,发展商业销售网络,组织时装表演,开辟展销厅展销名优产品等。在分配制度上,她从奖勤罚懒、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分配的透明度着手,实行档案工资制,对营业员采取“百元销售工资含量”,把营业员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与商品销售额挂钩;对科室干部采取“工作量包干工资含量”,把他们的工资、奖金与工作量挂钩。在人事制度上,干部实行聘任、见习制,以能否完成任期目标定其是否连聘;营业员实行满负荷工作法,择优上岗,优化组合。这些改革,使东百干部、职工的群体力量得到充分发挥。1988年,东百人均劳效比上年增加了3.43万元。
  冯依淼讲究商业道德,重视服务质量,她把“顾客至上,信誉第一”奉为信条,提出“在外国人面前我就是中国,在外地人面前我就是福州市”的企业精神。她经常教育干部职工说:“办企业,钱一定要赚,要为国家增加税利,但君子生财要取之有道。”她在东百推行“营业员服务质量等级制度”,开展“热情为顾客、温暖千万家”、“满意在东百”、“评选十佳十差营业员”等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她自觉执行国家的物价、计量政策,常说:“东百大楼零售物价出台,应该是福州市价格的行情,我们要带头用稳定的物价,以稳定市场、稳定人心”。在1988年社会上出现哄抬物价、抢购商品的风潮时,她带领东百干部职工积极组织货源,挖掘库存,保证供应,平抑物价,充分发挥了东百作为国营商业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因此,东百被省、市有关领导部门评为先进企业、双文明单位、无假冒商品销售单位、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
  冯依淼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管事、管人、管思想统一起来。她和大家一起制订了10多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对违纪情节严重者,她毫不容情,严肃处理;对情节较轻且系初犯者,则予以耐心批评教育。她关心职工生活,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逐步提高职工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对有困难的职工“雪中送炭”,给予特殊关怀。为了与群众沟通思想,她设立“总经理信箱”,随时吸收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在她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下,东百形成了良好的店风。
  冯依淼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她以清代《官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为座右铭,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些厂家为推销次劣商品,提出许多优惠条件,她从不动心,始终坚持“进入东百柜台的,都必须是名优产品”。经营中的“回扣”,一律从价格中扣除,从不以权谋私。她的弟媳妇和侄儿长期待业,希望进东百工作,她始终不予录用。她身为全省最大的百货商店的总经理,住的仍是一间不到9平方米的斗室,家里没有电冰箱、电视机,连一台电风扇也没有。最好的一套衣服,是东百发的工作服。出差从不坐“的士”,也不住高级宾馆。她克己奉公,为东百带出一支文明经商的好队伍。
  1989年9月15日,冯依淼因公出差永安市,被歹徒谋财杀害,年仅38岁。她遇害后,中共福州市委追认她为优秀共产党员。1990年2月,全国妇联追认她为全国“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