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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兆程

樊兆程为

  樊兆程
  字一鹏,江西省进贤县举人。明万历十四年(1586)任赣榆知县,见城里与西关、青口、分水等镇冷落凋敝,商人外迁,察知-污吏置陋规害民,遂手录裴天佑《鬻儿行》为座右铭,决心革积弊以苏民困。呈请淮安府批准,将-害民的里长刘世尧等治罪,定规章4条。
  本县原额走递马20匹,驴10头,每年征马夫、草料银309两在官,又令里甲 走差、甲长充役,每匹征“折干银”5-8钱,重征累民。今裁减马、驴各5匹,雇县城附近百姓喂养、服役、不得再征。
  本县每遇新官上任,皆征银钱修理公署,里长、皂快和管修人员乘机0、-。今定新上任官员买家具费标准,知县每人7两,县丞、典史、教官各5两,由工房购买;公署如有损坏需修,申请动支县衙公费,一概不许向民间征取。
  按《赋役全书》规定,本县每年春秋祭祀银60两,乡饮酒银10两,公宴银40两,已在“一条鞭炮”征收在库,又令里长管办,不但重征,且使衙役借机勒骗。今将应办猪、羊委托屠户,其他杂物委托铺户,遇有公宴,估算所需,令礼房通知屠户,铺户送到衙门,当堂验收、按市价领银。所需器具,令工房领官银购买收管。
  本县原先派总甲、甲首15名在衙前服役,又令民间买布帛、纸张、腌菜,额外征银800余两,衙门书吏乘机乱批,差役、里长仗势多征,可达10倍。今一律裁革,衙门所用物品,一律用现银购买。
  所定4条,刻石立碑公告,如有吏役胆敢诈欺人财物者,准民随时告发,严惩不贷!
  兆程又查得万历九年清丈全县额定土地9千余顷,而在册仅7139顷,每亩征银1分7厘5毫1丝,高于1分2厘5毫原额,知有豪绅欺瞒。八月十七日,呈请“正经界以杜影射,定等则以均田赋,查逃田以厘夙弊”。获准后,买纸印单,每户1张,限令据实填报地亩数,准免欺瞒之罪。于是,唐世杰等大户陆续报出隐瞒熟地2915.52顷,荒地800余顷。又恐各户有意多报,反致后果,委典史程潮、巡检张永祥、丁忧守制官朱梓、车可远、哨伍张智等人,立墩插标,逐段清丈复查,兆程则亲赴各乡抽查。最后查实全县共有土地10052.739顷,剔除潮淹和久荒垦地602.73顷,实有耕地9450.009顷,平均每亩征银1分1厘8毫5丝,少征5厘6毫7丝,大大减轻了中下等户的负担。
  万历十五年,樊兆程因全县只有4万余人,地广人稀,荒地甚多,召募百姓开垦荒地,设置140个官庄,分属夏家沟、夹山、净埠、苏家4总庄统领。又劝百姓自垦,每亩派银8厘8毫5丝,根据查实共自垦荒地1094.91顷,每年征银2钱余。是年冬旱无雪,万历十六年春大旱,河湖水涸,粮价腾贵,樊兆程开仓放赈,设厂煮粥养饥民,又支官银到外地买粮来平粜,贫民得以渡过春荒。随后捐奉禄建盐仓城、高店村、城子村、土山村(今属东海县)、王彪镇(今土城)5所义仓,劝民集资买谷8127.7石储备,委派年老公正乡民保管。乡民如有缺粮,去义仓借贷,俟夏、秋熟归还。
  赣榆县城是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王信所筑土城,年久损坏,高不及肩,上下如履平地,兆程莅任未久即谋营造砖城之策。万历十五年,淮徐兵备道副使、淮安府前知府陈文燧莅县视察,亦以无城可守为优,兆程即上筹资建城之法:“县南有40里艾塘湖,民于其中放牧,可酌收若干······”文燧认为可行,召耆老相商,众欣然允诺,文燧喜,以为砖城可筑。兆程即条议呈上,经府、道及南京批准,征民夫85人立窑5座,割湖草烧砖、瓦、石灰,至年底而足。万历十六年正月二十二日开工筑城,至万历十七年腊月竣工,用银938两,筑城墙周长671丈,高2丈,外挖壕,置迎薰(南)、拱辰(北)、瞻圣(西)3门和谯楼,东面无门,造谯楼名海宴,同时筑月城及其上2小楼,外城4角各1角楼,以哨官4员,民壮40人守城。
  万历十八年,樊兆程又请准治理大石桥河和玉带河。大石桥河发源于吴山东麓,经大石桥村前,至兴庄疃入海。玉带河源于塌山(今作小塔山)东,绕县城半周,东南入海。两河上游皆为丘陵山区,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下游弯曲窄狭,又为潮淤,宣泄不畅。每逢大雨,山洪挟泥沙滚滚而下,至下游即泛滥为灾,青口镇北20余里,悉为泽国。樊兆程计划在大石桥村前筑坝,切断大石桥河尾闾,导河南流,至县城北与玉带河汇合,再导而东南,至宋家口入海。工方半,奉诏任南京工部屯田司主事,继任者不理,前功尽弃。直至万历三十八年,赣榆知县徐应元、海州判官署赣榆知县顾文诏,用兆程方案再治,河工才成。举人董志毅作《 河记》,立碑河畔,以彰其功。
  樊兆程之知赣榆,革积弊,惩贪酷,除冗费,均田赋以解民倒悬,恳荒田,浚河筑堤以兴农业;建义仓,设养济院,放赈、平粜以济贫民,修县志,建学宫,立社学以倡文教;筑砖城以防兵戎;建桥筑路以便交通;立坛庙以供民祝祭,五年无闲日,确乎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至其去职,县人感而立“去思碑”以作纪念,崇祯十三年(1640)又建贤侯遗爱祠以祭祀,赣榆百姓之爱兆程不可谓不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