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广东省> 河源市> 和平人物

周刚如

[公元1896年-1953年]

周刚如为[公元1896年-1953年]

  周刚如(1896~1953),字南强,贝墩镇人。民国20年(1931)任十九路军营长,于淞沪抗日时立过战功。“闽变”失败后,被蒋介石收编,解甲归里,从事商贾,东江沿岸设有商号货栈,显赫一方,成为和平名绅之一。在地方办事比较开明,“常抱不平”。民国27年任县抗日统率委员会主任,与中共和平县委有合作,会内安排中共党员黄惊白、罗响、周宝时等做宣传组织工作。同年热水农会提出减租斗争时,与李则谋、陈枕溪等出面仲裁,以“早六冬四”交租办法解决纠纷,支持农会。次年参与创办四联中学,并任董事长,为扩建校舍和筹集经费奔走。民国32年县长曾枢率兵往热水滥捕人,“激起农民-”,周接受地方建议与县内名绅徐飞、赖平一、黄汉廷等参与善后事宜,并支持对曾枢控告。民国34年县长杜湛津突然查封“八一三”书店,捕捉中共党员黄唯泉、陈仁等和进步人士9人。周刚如参与出面营救,并往龙川探监慰问。
  抗日胜利后,周一度迷误。国民党发动内战,周任龙和两县联防主任,参与-反人民活动。民国36年(1947)春被中共领导的游击队拘捕,留队改造学习一年半。周的思想有较大触动和转变,通知其家人献出轻机及长、 40余支、 4000余发,稻谷数百石和物资一批。释放时九连地委与支队司令部曾设宴欢送。回家后,他现身说法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周亲往贝墩乡公所、联防队做策反工作。1949年,和平县解放,周被安排在县人民政府参事室,曾参加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任驻会常委。1953年被错判死刑。1985年平反,恢复为爱国民主人士。
  


  贝墩镇   贝墩镇位于和平县东部,东邻龙川县,亚热带季风气候。镇内水力资源丰富,建有老园、崩凶、聂子石三座县属中型水力发电站,装机10台,容量8000千瓦,年发电量4000多万千瓦时。镇内温泉有30多处,温度在80~93℃之间。还有丰富稀土、沸石等资源。全镇有1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人口2.7942万人,80%以上是农业人口。2003年农业总产值4747万元(现行价)。…… 详细++
同年(公元189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53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