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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玫

[明]

郑玫为[明]

  郑玫,字文玉,号虚舟。福建省龙岩县(原龙岩州)人。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以举人身份来三水县任知县。清康熙中叶,三水县曾9次洪水成灾,4次大旱,凶年相继,庶民饥馑。郑莅任时,又值西、北江水暴涨,境内不少堤围危在旦夕。他不分昼夜,亲自巡视险堤,指挥民众进行抢修,终使堤围脱险。事后,在每岁农闲,他即饬令各地培修险段堤围。清康熙四十七至四十八年(1708年~1709年),先后把屡筑屡决的榕塞围北荻头段、高丰围庙下榕树湾段,迁筑于堤内离水约30米处,使水流顺畅,免遭冲决。三水县地处交通要道,往来官吏频繁,均要提供夫役车马费用,民不堪苦。郑体恤民情,极力报请上级减轻民役和免纳马夫费。同时废除过去验尸验伤收取手续费的规定。由于赋税不合理,导致征收困难,人民欠税越来越多。他分别情况,对真正无力交税和故意拖欠的人,作不同处理,解决了税收的困难。他又在各乡村普设团练自卫,防匪戢盗,百姓得以安居乐业。郑还着力振兴文教,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他将已建有70多年的凤岗书院修葺扩建,并抽暇躬身授课,训育人才。结果是年秋闱,三水县有4人考中举人。同年,他延揽绅耆文士,编修三水第四部县志。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他行将离任时,仍捐俸修筑青云路,将路上木桥改为石桥,方便行人往来。又捐俸在学宫附近建正学书院及重修武当行宫。郑于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离任,在三水县视职历三届,长达11年,为百姓做过很多好事。后人感其德政,在县城学宫右边建立一座郑公书院,并立碑记载他的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