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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正

[清]

王之正为[清]

  王之正(生卒年不详),顺天府通州(今北京市通县)人,清雍正元年( 1723)考中举人。先后任广东省茂名、阳江、香山(今中山)知县,乾隆九年(1744)七月至十年五月,任陆丰知县。随后调任顺德知县。
  王之正任陆丰知县虽只有1年时间,但他勤政爱民,政绩突出。王之正极力提倡颂扬对为地方作出贡献的人和事,劝导县民弃恶从善,建先贤祠以祭祀痛斥海寇刘香而遇害的巡道洪云蒸及率众抗匪保卫乡梓的绅士卢锻。王之正大力提倡种树,绿化荒山,且身体力行,在其《金龙山种树记》中有详述。王之正关注社会民生,从建桥修路促进交通,创造育婴堂收养孤儿,禁溺女婴,到收埋暴野之骷骨等,不一而足。他抚恤弱群,平反冤狱,催税赋而不扰民,视民事如己事,索取者约,施给者宏。
  王之正在陆丰期间,于乾隆十年(1745)主持编修刊刻出版了第一部10余万字的《陆丰县志》,时惠州知府谢王生阅后子颇高评价,说王之正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编纂这部“信于今、传于后”的县志,实在可慰平生而无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