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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奉仉

刘奉仉为

  刘奉仉 (1939~)
  笔名忆萱。女。甘肃兰州人。1959年毕业于西北民族学院语文系。历任新疆人民教育出版社,乌鲁木齐市文教局视导员,乌鲁木齐市市委专案组、复查办、落实办、信访办干部,乌鲁木齐市党史地方志室副编审,香港中国文化馆副馆长、副总,乌鲁木齐市第八届政协委员。1970年开始发表作品。1991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散文、民间文学故事、评论多篇,电视连续剧剧本《阿曼尼莎罕》(八集),译著叙事诗《阿曼尼莎逸事》、《赛诺拜尔》,长篇小说《圣殿里的毒蝎》,中篇小说《苏碧赫》、《常青的柏叶》,短篇小说《人情》、《鸿雁湖》、《欢腾的小河》、《黑衣天使》、《墓地上的证词》、《大地回春的时候》、《我打了孩子》,汉译本《圣殿里的毒蝎》等。短篇小说《金雕》获1990年新疆作协新时期优秀文学翻译奖,《艾里工程师》获第五届汗腾格里文学奖,《散文四题》获1991年中国作协《民族文学》优秀作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