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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荣光

林荣光为

  林荣光(1942),男,字瑞昌,南澳后宅人。他少时因家贫失学,稍长从商,后改经营渔业。林曾与人合办船艚业,因失败散伙,林荣光承担债务,继续经营,翌年,稍有获利,先行偿还债务,再越年,大获渔利,资本累积日丰。
  林荣光为人慷慨豪爽,助人为乐,扶危济困,修桥造路,热心教育,名声卓著,朝廷援例授五品散官。光绪年间,他会同乡绅父老,同倡禁,桑梓传颂其德,同知以“好义急公”予以表彰。辛亥年间,他被推举为县财政长。
  林荣光生有5子8女,长子中秀才,三子元璧于民国11年(1922)任南澳县县长,林荣光被尊称为太公。
  民国27年农历六月二十五日,南澳沦陷。七月,义勇军收复南澳失败,日寇为搜捕义勇军,纵火焚烧民房,驱赶乡民集于前江澳角底和后江盐埕底两处。乡民-跪于烈日暴晒的海滩上达两天一夜。日寇不给吃不给喝,还架起机关枪威迫民众供出义勇军的去向。值此万民遭厄的关头,乡民用轿子抬出林荣光,让其向日军司令太田说情,乡民才得以返回而免于遭受更深的苦难。
  民国31年,林荣光与世长辞,享年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