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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言

[清]

陈昌言为[清]

  陈昌言(生卒年不详),字禹猷,南街青云里人。少年丧父,孝顺母亲,敬事兄长,平生豪爽磊落,读书志在领会要旨,不好华丽辞章。20岁时,由附生援例谋出仕,分发湖南省候补县丞。初到任,即代理常德府经历(掌出纳文书)。后分发广西试用,代理兴安知县。该县属交通要道,情况复杂。他操守廉洁,对在任所有经费开支务求节约,以减轻百姓负担。在办案中,认真清理弊端,驱除奸暴,尤其留心讼狱案件。对民讼亲自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务使各人言无不尽,然后据理裁断。后因劳苦过度而辞职归家,献
  出铺地,开青云路,又倡建青云、接龙两座桥,出钱出力,操办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