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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拯

[宋]

刘拯为[宋]

  刘拯,字彦修,宣州南陵人。宋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进士,知常熟县有善政。元丰中,为监察御史,历江东、淮西转运判官,提点广西刑狱。绍圣初,复为御史。徽宗立,黜知濠州,改广州,加宝文阁待制,以吏部侍郎召还。因坐侍御史洪彦升案论罪削职,提举鸿庆宫。卒。(传见《宋史、列传》和《南陵县志、人物志、名臣》。)
  刘拯墓旧志载:“南陵梅根乡藕池之阳父茔之侧”。按此墓久已失考。1977年刘士安墓于今籍山镇长乐村被发现,墓早年曾被盗,经清理,出土铜印一方。文曰“清白世家”。又有墓志一盒,盖镌文曰:“宋故左通直郎致仕刘公墓铭”。内载“宋故左通直郎致仕刘君墓志铭并序。左朝散郎充龙图待制知越州、军州事,充两浙东路兵马钤辖护军,赐紫金色袋,蔡卞撰。左朝散郎知宣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事,轻车都尉,借紫,贾易篆盖。”云云。始知刘士安为拯父,刘拯墓应在其侧。据当地人云:此墓前原有石人、石马和石桥,故称此地为“石马桥”。今则久已湮没,无有遗迹。其出土之铜印、墓碑仍存南陵文化馆。按蔡卞乃蔡京胞弟,王安石妻以女。贾易,无为人,与卞均官于宣州。(见《宋史•本传》)
  蔡京入相,视异己为元佑奸党,刻石于文德殿门。又自书大碑遍颁郡国,凡题名者,永不录用。当时,刘拯曾言:“汉唐失政,皆分党朋。今日指前人为党,安知后人不以今人为党乎?不若定为三等:某事为上,某事为中,某事为下,而不斥其名氏”。京不乐,寻除,罢知蕲州,徙润州。张商英入相,召为吏部尚书。拯生前著有《濠上遮遗》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