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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五伦

[明]

李五伦为[明]

  李五伦,字慎之,号北滨。由岁贡选河间府训导,擢国子学录,历官南阳府通判、莱州府通判、东昌府通判。赠光禄大夫、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礼部尚书。崇祀名宦、乡贤祠。
  幼而秀骨清颜,以奇童称。十二为诸生,为文深醇尔雅。每督学较士,辄冠其曹,能为古文辞,诸生从游者甚众。邑令刘沭延教其子甚加礼重。
  赵州秦姓者有人命之狱,求伦控解,约厚为谢,伦峻却之。然刘令固心知其枉,他日与伦语,偶及之。或私告,秦复来加谢,欲令怂恿之。伦笑曰:“昨刘侯已言之矣,岂躛也哉。”
  秋闱凡十一试不就,以岁贡谒选得河间府训导。太守修火神庙成,属记于教谕,教谕私求伦代之,太守大加称赏。审出于伦,延与语,大奇之。台使者再荐,擢国子学录。值戊子乡试,大司成较选诸生文可入毂者属令甲乙。伦取王衡第一、张文柱次之。及揭晓,如所定。
  二载迁南阳府通判,署新野篆,涤旧政之烦苛,征收甚平,积羡千金悉以贮库。宝丰令号循饬,而直指不悦,授意于伦,钩致其短。伦报以无所闻,以是失直指意,疏论调简得莱州府,署即墨篆。值大饥,所赈救全活甚重。以继母尤,去。服除,补东昌,仅八月,病卒于官。囊橐萧然,无以敛。太守檄诸属赙之,乃得归。祀乡贤。
  子标仕至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有传。
  历史评价
  论曰:别驾清畏人知,卒无以敛,廉吏可为而不可为矣。然再世而家生是大,扬件起以清白,谴子孙而累世 。
  人物家世
  明武英殿大学士内阁首辅李标之父,高邑李氏第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