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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玺

[明]

李玺为[明]

  李玺(?-?)
  
  字朝用,号玉山。明代衡州府耒阳人。宣德王年(1430)中进士,官拜监察御史,负责纠察百官,辨明冤狱,为朝廷耳目。李玺任监察御史期间,先后巡按江苏、浙江、陕西、四川等地,不阿权贵,秉公办案,为民伸张正义,享有“李青天”之誉。后调监视京闱,秉公无私为群僚仰慕。正统十年(1445),升迁浙江参政。正统十四年(1449),晋升云南按察使。李玺在云南任期,清廉勤政,深受滇民爱戴,明代宗朱祁钰派礼部侍郎考核其政绩后,很是赞赏,着晋京陛见。李玺先天走,次日云南绅耆推选500人进京,诣阙保奏挽留。明代宗看了奏章后,赐诏褒异,晋通议大夫,仍今李玺赴云南留任。李玺第二次赴云南后,更是兢兢业业尽心民事,留任十三年之久,直至以疾乞归。滇民为纪念李玺,立生祠以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