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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光

李容光为

  李容光
  (1930- )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湖南省衡山县人,1930年出生。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函授专科,肆业于北京钢铁学院。在首都钢铁公司工作30多年,历任石景山钢铁厂计划科副科长、生产科科长,滦县铁矿副矿长,首都钢铁公司技术处副处长,大石河铁矿矿长、工程师,首钢矿山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首钢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中国机械冶金工会主席。后到全国总工会工作10多年,曾任全总办公厅主任,第十届-书记、第十一届执委会副主席、党组成员,是第七届、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
   他善于抓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促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荣获冶金部颁发的金质奖章。他注意总结先进经验,其总结的选矿产品质量、产量、金属回收率三提高的经验,在全国冶金矿山系统介绍。冶金部在《工作动态》上推广。他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特别是在深化改革中,针对不同行业的困难企业和职工生活(包括冶金、煤炭、商业、机械、纺织等),进行过许多调查,反映真实情况,提出缓解困难的意见,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重视和好评。他善于从国内外专项技术业务中吸取有益的东西,曾随同冶金部的领导到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家进行技术考察,到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民主德国进行工会工作考察,撰写了有关考察报告。还到亚洲、非洲、欧洲若干国家访问,增进国际社会友好交往,收到良好的效果。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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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