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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俊

[清][?-1859年,清朝兵部尚书]

柏俊为[清][?-1859年,清朝兵部尚书]

  柏俊(?—1859)巴鲁特氏,原名松俊,字静涛,蒙古正蓝旗人,清朝大臣。道光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迁内阁学士,兼正红旗汉军副都统。十八年,出为盛京工部侍郎,调刑部,兼管奉天府尹。二十年,召授刑部侍郎,调吏部,又调户部。二十三年,充谕祭朝鲜正使,例有餽赆,奏却之。二十五年,充总管内务府大臣。二十六年,典江南乡试。疏言:“徵漕大户短欠,取偿小户,劣绅挟制官吏,大户包揽小户,畸轻畸重,旗丁需索,加增津贴诸弊,请严禁。”如议行。寻偕仓场侍郎陈孚恩盘查山东藩库,劾布政使王笃滥用幕友及地方官纵盗,巡抚崇恩以下议谴有差。二十八年,擢左都御史。三十年,迁兵部尚书,授内大臣。寻调吏部,管理三库,兼翰林院掌院学士。
  咸丰三年,命偕侍郎善焘赴盛京按协领塔芬布轻听谣言,调兵护宅,几至激变,得实,论遣戍。将军奕兴坐袒护,革任。寻以前在镶白旗蒙古都统任拣选承袭有误,罢内务府大臣,降授左副都御史。未几,出为马兰镇总兵。五年,擢热河都统,搜捕山匪。疏言:“热河将惰兵疲,州县不谙吏治。行使大钱,民皆 。矿匪占踞山场,委员侵蚀商款。”诏严切查办。召授户部尚书,兼正黄旗汉军都统。六年,命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寻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
  八年,典顺天乡试,拜文渊阁大学士。柏俊素持正,自登枢府,与载垣、端华、肃顺等不协。会御史孟传金疏劾本科士论未孚,命覆勘试卷,应议者五十卷,文宗震怒,褫柏俊等职,命载垣等会鞫,得柏俊听信家人靳祥言,取中罗鸿绎情事,靳祥毙於狱。九年,谳上,上犹有矜全之意,为肃顺等所持。乃召见王大臣等谕曰:“科场为抡才大典,交通舞弊,定例綦严。自来典试诸臣,从无敢以身试法者。不意柏俊以一品大员,辜恩藐法,至於如是!柏俊身任大臣,且系科甲进士出身,岂不知科场定例?竟以家人干请,辄即撤换试卷。若使靳祥尚在,加以夹讯,何难尽情吐露?既有成宪可循,即不为已甚,就所供各节,情虽可原,法难宽宥,言念及此,不禁垂泪!”柏俊遂伏法。
  十一年,穆宗即位,肃顺等既败,御史任兆坚疏请昭雪,下礼、刑两部详议,议上,诏曰:“柏俊听受嘱讬,罪无可辞。惟载垣、端华、肃顺等因律无仅关嘱讬明文,比贿买关节之例,拟以斩决。由载垣等平日与柏俊挟有私仇,欲因擅作威福,竟以牵连蒙混之词,致罹重辟。皇考圣谕有‘不禁垂泪’之语,仰见不为已甚之心。今两宫皇太后政令维新,事事务从宽大平允。柏俊不能谓无罪,该御史措词失当。念柏俊受恩两朝,内廷行走多年,平日勤慎,虽已置重典,当推皇考法外之仁。”於是录其子候选员外郎锺濂赐四品卿衔,以六部郎中遇缺即选。锺濂后官盛京兵部侍郎。 同年(公元1859年)去世的名人:

巴鲁特·柏葰 (1806~1859)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寿恩固 主 (1830~1859) 北京市东城区
江国霖 (1811~1859)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
孙鼎臣 (1819~1859)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张家钰 (1818~1859)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
黄培芳 (1778~1859) 岭南名儒 广东省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