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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原

[公元1914年-1982年]

方原为[公元1914年-1982年]

  方原(1914~1982),原名赵方远,巢湖市岐阳乡唐家嘴人。17 岁时,在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经济系肄业。后考取警官高等学校。民国22 年(1933 年)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受中共北平中国大学支部领导,从事党的地下工作。
  次年夏,方原在警校毕业,经组织上批准于同年7 月间赴香港,任导群中学国文教员。秋间,国民党驻香港特派员王纲勾通导群中学校长强迫方原自首。他坚决拒绝。次年,王纲等继续进行-,方原被学校解聘。民国25 年束装返里,途中受到国民党特务的暗中监视,抵家数日,即遭国民党巢县县党部逮捕,押送安庆省党部。在狱中,方原受尽折磨,坚贞不屈。民国27 年2 月,安徽省国民政府西迁六安时获释。3 月,方原到达汉口,由李克农介绍去延安,先后参加抗日军政大学、中共组织部训练班、中央行政人员训练班学习。他与党组织脱离数年关系,于民国28 年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恢复党籍。同年6 月至次年3 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巡视团团员。
  抗日战争时期,方原历任豫皖苏边区联防委员会秘书兼民政科长、代理怀远县长、县委常委、皖东北专员公署第一科科长、苏皖边区淮北行政公署主任秘书、淮宝县县长、中共淮宝县委书记、独立团政委等职。他一直坚持在抗日前线,转战于豫皖苏边区和淮北,从事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建党建政工作。
  民国35 年,方原任中共华中五分区第四中心县委书记兼淮宝县委书记、四支队政委。当时正值内战开始,国民党军队七十四师全军压境,他仍坚持在淮宝县境开展游击斗争。
  解放战争中,方原任新四军七师-部长、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部长、三野七纵队后勤处政治委员、后勤处长以及山东潍坊、兖州、济南军管会军实部长、秘书长、分会主任等职。他参加了淮北、莱芜、南麻、临朐、孟良崮、胶阿等战役。民国38年初,中共华东局组织干部1.5 万人成立青州总队,方原任参谋长,随军南下渡江,准备接收华东各省、市工作。
  民国38 年5 月27 日,上海解放。方原随军进入市区,任上海市军管会财经委员会秘书。嗣后,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华东水产管理局副局长、农业部水产管理局副局长等职。他在兼任上海水产学院院长时,竭尽心力发展水产事业,培养水产干部和专业人才。1953 年,方原因所谓包庇-分子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判处徒刑的错误处理。1956 年刑满,被分配在安徽白茅岭农场任副场长、科长。1961 年12 月调上海水产学院任教。
  “0”期间,方原受到张春桥、吴法宪等-,于1968 年2 月被投入监狱,身心受到摧残。1979 年3 月经-复查,给予平反,恢复名誉,恢复工作。1981 年3月任上海水产局顾问。1982 年2 月病逝于上海。骨灰安置龙华革命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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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公元1982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