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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鹤一

[公元1903年-1982年,白露塘镇]

孙鹤一为[公元1903年-1982年,白露塘镇]

  孙鹤一(1903-1982),1903年出生,郴县永丰乡芙蓉村(今属白露塘镇)人。1927年2月,参加农民运动,任永丰乡农民协会秘书。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马日事变”后,被清乡委员会缉捕关押,敌人多次审讯毫无所获,无奈将他释放。
  1928年2月,参加湘南起义。4月,随部上井冈山,在红四军三十二团一营一连当战士。1929年,调任中共江西省宁冈县县委书记。是年,调任第八军四大队政委。1930年参加攻打长沙的战斗。1932年,调至三军团彭德怀部四师三团任筹款主任。翌年,任中央军委管理主任。1934年,随红军第一方面军长征,负责后勤供应工作。1935年10月,在甘肃天水三查镇殷家村筹集粮食时,遭敌人包围被捕,先后被押送甘肃平凉、兰州、陕西西安审讯。他立场坚定,巧妙地与敌人周旋斗争,终未暴露身份。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后获释,被周恩来推荐到东北军五十七军一二○师做宣传工作,争取该军官兵共同抗日救亡。1938年春,奉命赴苏、鲁、豫边区开展游击活动,任人民抗日义勇军第二总队参谋主任,后调任边区保卫局长。
  1940年,在湖西“肃托事件”中,被人诬陷为井冈山“老托匪”,受逼供达35天,后经一一五师政委罗荣恒亲自干预,才幸免于难。1941~1947年,先后任湖西党委秘书长、山东单县政府二科科长兼公安局长、新四军第三师代理管理科长、东北西线第四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西线兵站部副部长等职。1949年,参加平津战役。后调任四十七军后勤部副部长,随军南下参加解放重庆的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湖南军区高级文化学校副校长、湖南省军区建筑委员会主任,中南军区营房建筑部第一副部长。1956年,因病离职休养。1982年1月27日,逝世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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