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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致昌

林致昌为

  林致昌(1931-),广东省揭西县棉湖镇人。1937年进棉湖中心小学,后在揭阳一中、二中、汕头聿怀中学、光中学等校读书。1950年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并任学校团组织宣传委员。抗美援朝开始后,在汕头市团委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对石岛上帝国主义传教士的斗争和宣传群众工作。曾做为学生代表参加汕头市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秋考入武汉大学,同年到湖北石首县参加土地改革工作,任工作组副组长。返校后任武汉大学政法系团组织的书记。195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被选派到北京俄语专科学校留苏预备部学习,1年后被派往保加利亚索非亚大学法律系学习。1959年4月毕业,获法学士学位。他在留学期间,担任中国留学生中共支部书记兼学生会主席。
  1959年回国后,在西安政法学院任教。数月后调外交部工作,在苏联东欧司任科员,负责对保加利亚的工作并为领导作保语翻译。“文革”开始后,他先是翻译“毛主席语录”,后在业务班子工作,除继续分管对保加利亚的事务外,还做苏联东欧地区的调研工作。1973年被派到中国驻保加利亚使馆工作,历任三等秘书、二等秘书和研究室主任。1979年回国,在苏联东欧司任综合调研组长、综合处处长。1984年被国务院任命为驻保加利亚大使馆政务参赞。这个时期正逢我国调整对苏联、东欧各国政策,他除协助大使处理使馆全面工作外,还分管研究室、文化处和新华分社工作,与使馆其他同事一起积极反映情况,提建议,努力促进两国关系的恢复和发展。1988年1月调国务院外事办公室任副主任。他长期从事国际问题特别是苏联、东欧问题的研究,撰写和起草了许多文章、文件、报告和资料。1995年8月退休。
  他现任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顾问,北京潮人海外联谊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