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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

[公元1907年-1963年]

林枫为[公元1907年-1963年]

  林枫(1907—1963),原名宋书常,江苏溧阳人。1918年,他入学读高小。1926年初中毕业后,由于家庭生活困难,无法继续升学。1927年,他离开家乡,只身去关外谋生,在东北吉长铁路当一名实习生。同年4月,他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他与吴敏茂通过组织书会和音乐会,发展了团员,建立了团支部,由他任书记。同年冬,离开东北,回到家乡。1932年3月,他由中共溧阳特支(属中共南京特委)委员葛春霖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特支工作。他先后任溧阳特支组织委员、书记,县委筹委会宣传委员,溧阳县委秘书、书记。由于党组织多次遭到敌人的破坏,1934年10月,他与县委的其他两位同志到上海寻找党的组织关系时,被叛徒诱骗至国民党上海老西门公安局而被捕;三个月后被押至国民党龙华警备司令部军法处,后又被转移到国民党镇江特务看守所。1935年6月,他被保释出狱后,与上海的武装自卫会取得了联系,在沪东工人区和南京路企业区开展救亡活动。1936年冬,他与上海文委系统建立了关系。1937年,他任中共上海工作委员会书记。1938年初,中共江苏省委设立军委,他协助军委书记张爱萍在江浙沪一带开展武装斗争。同年秋,省委调他和一批干部组成中共宁沪路东特委,他任书记。1938年至1940年,他离开上海,转到无锡、常熟等地活动,后又渡海到四明山,组建三五支队,得到党中央的一再肯定。后他奔赴苏中,参加苏中区党委工作。在苏中区党委工作期间,他负责创办区党委党报《抗敌报社》,并任苏中区党委海滨工委会书记,领导当地盐民、渔民和棉农开展武装斗争。1942年底,组织上调他回上海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上海局外县工作委员会成立,他任副书记。在上海外县农村开展游击活动。1949年1月,他来到杭州,组建中共杭州市委。3月,中共杭州市委成立,任市委书记。杭州解放后,他先后参加了中共杭州市委和浙江省委的工作。历任杭州市委副书记、书记,浙江省人民政府政法党组书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委常委、省委- 部部长等职,参与了解放初期杭州各方面的恢复和发展工作,特别是在协助谭震林和江华开展工作和主持杭州市委工作期间,作出较大成绩。1953年秋,他调任上海市第一医院院长;1955年调回杭州,任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副主席。1963年2月6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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