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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应龙

[明][公元1520年-1580年,明代大臣]

邹应龙为[明][公元1520年-1580年,明代大臣]

  邹应龙(1520-1580年),字云卿,号兰谷。皋兰县九合镇(原中心乡)兰沟村邹家庄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中进士。初授行人,后提升为御史、兵部侍郎。邹为官刚正不阿,以参倒作恶多端的权奸严嵩父子及其党羽而传颂于世。
  明世宗朱厚熜重用奸佞严嵩,嘉靖二十一年(1542),将南京吏部尚书严嵩升为武英殿大学士,直入文渊阁作为内阁首辅。严把持朝政,并与其子严世蕃、爪牙赵文华等结党营私,残害名臣良将。他们0,贿赂公行,以致兵备废弛,国库空虚,导致倭寇扰掠东南沿海,内侮外患,民不聊生,使明王朝危机四伏。一些忧国忧民的官员,多次弹劾严嵩父子,但因世宗昏庸,对弹劾严嵩者动辄廷杖、-、流放,甚至有杀身之祸。于是百官互相告诫,缄口旁观。而邹应龙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参倒严嵩父子,为朝廷铲除-,为民除掉大害。
  嘉靖四十一年(1562),明世宗对严党的昭彰劣迹有所察觉,当时严嵩年老昏聩,朝政多由其子严世蕃处理。由于世蕃骄横贪婪,使世宗对严氏父子渐渐疏远而亲近大学士徐阶。邹应龙认为时机已到,就上疏参劾,大意说:”工部侍郎严世蕃凭借父权,贪得无厌,卖官鬻爵,贿赂公行:刑部主事项治元以1.3万金转吏部,举人潘鸿业以2000金得知州,司属郡吏之贿赂以千万计,平时,由其子锦衣严鹄、中书严鸿、家人严年及幕客中书罗龙文为之收受赃贿。遇严嵩生日,严年动辄献万金祝寿。
  严嵩父子故籍袁州(今江西宜春县),而在南京、扬州等地广置良田美宅不下数十处,由豪仆严冬主管,兼并侵夺,民怨沸腾。
  世蕃丧母时,世宗以严嵩年高,特留侍养,令严鹄扶柩南下,世蕃乃聚狎客、拥艳姬,酣歌曼舞,灭绝人伦。而严鹄以祖母丧为奇货,所至驿站,百般0。
  应龙上 书曰:“现今各地有水、旱之灾,宁夏有强度地震,外患不断。而内外百官无不以民脂民膏填塞严氏私囊,百姓怎能不贫?臣若有一言失实,甘受杀戮。严嵩溺爱恶子,亦宜早日放归田野,以清政治。”
  明世宗早得知严世蕃丧居纵淫,十分厌恶。那时,正当方士蓝道行以扶乩受皇帝宠幸。世宗问蓝道行:“当今辅臣是否贤明?”蓝道行利用扶乩假托神仙意志,说:“严嵩父子玩弄权术,以致天下不治。”世宗从此疏远严嵩而信任大学士徐阶。当他接到邹应龙的奏章后,就勒令严嵩致仕,将严世蕃等谪戍雷州(属广东省)。
  然而严世蕃未至戍地而逃回江西。嘉靖四十四年(1565)三月,南京御史林润主管江防,查知严世蕃与罗龙文日夜诽谤朝政,藏匿江洋巨盗,并招收勇士四千人南通倭寇,北通鞑靼,图谋不规。林润上疏后,世宗大怒,就逮捕严世蕃与罗龙文处斩。并抄严世蕃家产,得黄金三万两、银三百万两,其它珍宝饰物所值数百万,同时罢黜严嵩及其孙。同年八月,又抄没严嵩家产。两年后,严嵩老死于墓舍。
  邹应龙参倒严嵩父子后,被升为通政司参议。隆庆元年(1567),邹任副都御史,总管江西、江南盐屯,后升为工部右侍郎。镇守云南的黔国公沐朝弼专横欺压百姓,朝廷商议举荐德高望重的人去镇抚,就提升邹应龙为兵部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邹到任后,公布了沐朝弼的罪状,沐因而被捕问罪。
  1572年神宗朱翊钧登位,次年改年号为万历。他年仅十岁,大权落在司礼太监冯保之手,冯又掌管东厂,气焰万丈。邹应龙因得罪冯保,同时遭到巡按御史郭善梧、给事中裴应章谗言诬陷,被削职回乡,死于家中。
  万历十六年(1588),陕西巡按王璇向朝廷上疏,认为邹应龙刚正清廉,死后留田不过数亩,住房不过数间,没有恤金,朝野为之鸣不平,神宗才恢复邹的官衔,给以祭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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