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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群

[公元1915年-1948年]

何超群为[公元1915年-1948年]

  何超群,民国4年(1915)出生于蓬溪县金龙乡梨树沟。父亲早年被当地舵把子打死,母亲生活无着改嫁,超群自幼备受艰辛,帮人放牛糊口。
  1929年,超群为报家仇,雪民恨,抱着侠义之心离乡从戎,先后在国民党军队担任排长、连长。部队生活使他看透了国民党军队的腐朽,失去了信心。当部队驻扎遂宁南坝时,便携妻室回到金龙乡梨树沟务农。回乡后,超群经常同横行乡里、欺压人民的恶霸作斗争,为贫苦百姓伸张正义。当时,金龙与旌忠交界处有一棵大黄桷树,属田坝农民共有,舵把子何席珍与其作保长的儿子何华三沆瀣一气欲将这棵树霸为己有,超群出面说理。何氏父子蛮横不依,超群则率众人以武力将大树收回。超群在地下党组织的教育下,1948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在党组织的支持下,打入国民党地方政权内,以金龙乡第五保保长身份为掩护,开展革命工作。每逢拉丁,便组织青壮年人疏散;收获季节组织群众集体抗粮; 国民党的苛捐杂税。
  1948年5月,川东党组织派杨裕到蓬溪东乡重建党组织,超群担任金龙乡党支部委员,分管旌忠和南充金凤两乡的党小组,积极建立武装力量和开展匪运工作。为配合华蓥起义,超群在金龙建立一支120余人的武工队,备有长 100多支,自任队长。超群以家作秘密据点,掩护过往的地下党员和武工队员。华蓥起义在即,上级党组织决定:“扩充武装力量,依靠党员,联系群众。”超群响应上级指示,自己购买了手 ,以“剿匪”、“维护社会治安”为名卖掉本保代管的公粮,并动员杨炳寅(党员)保亦卖掉部分公粮作为购 资金。同时,他还以看守粮仓为名,将富绅之家的0借与武工队。对借不出的顽固地主家里的0实行收缴。1948年11月18日晚,超群与蒋春晖、蒲芳等10名武工队员,到黄泥乡大地主唐伯村家收缴手 、 各1支。1949年1月,唐伯村以“真赃实犯,暗通0”为罪名并行贿向遂宁专署告发,超群被捕。1月26日,壮烈牺牲于遂宁灵泉山,时年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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