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河南省> 商丘人物

太甲

[商][公元前1582年-前1570年,商朝第四位君主]

太甲为[商][公元前1582年-前1570年,商朝第四位君主]

  太甲,生卒年不详,为汤嫡长孙,太丁子,叔仲壬病死后继位,共在位23年,病死,葬于历城(今山东省济南市)。另有一说是在仲壬死后,伊尹篡位,逐走太甲,7年后,太甲潜回都城,杀死伊尹后复位。太甲在位23年后病死。
  太甲,由四朝元老伊尹辅政,伊尹连写了《肆命》、《祖后》等几篇文章,教导太甲遵照祖先的法制,努力做一位明君。在伊尹的督促下,太甲在继位后的头两年,其表现还过得去,但从第三年起就不行了,他任意地发号施令,一味享乐,暴虐百姓,朝政昏乱,又亲自破坏汤制定的法规。伊尹虽百般规劝,他都听不进去,伊尹只好将他送到商汤墓地附近的桐宫,(今河南省偃师县西南)居住,让他自己反省,史称”伊尹放太甲“。
  太甲住在桐宫,见祖父身为开国君王,坟墓却十分简陋,又从守墓老人那里了解到祖父的许多艰苦创业,仁厚省俭的旧事,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确实不象话,便暗暗内疚,决心痛改前非,开始在桐宫关心孤老,遵守法制,与人为善。
  三年后,伊尹见太甲真心悔过,十分高兴,便带领文武大臣,携带王服,冠冕,迎接他回到毫都,还政于他。从此,太甲以自己过去的失足为鉴,早朝晏罢,勤政爱民。遵守汤制定的法律,将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商朝也逐渐繁荣起来,伊尹见太甲成为明君,更加高兴,特地写了一篇《太甲训》的文章来赞扬他,称他为太宗。

同年(公元前158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前1570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