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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

[明][公元344年-388年]

王献之为[明][公元344年-388年]

  王献之(344—386年),字子敬,小字官奴。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人。东晋著名书法家,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二王”。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子,因官至中书令,人称“大令”。其族弟王珉继为中书令,也以书法著闻,因称王珉为“小令”。
  王献之初娶郗昙女,后尚新安公主,其女被立为安僖皇后,“后亦善书”(张怀瓘《书断》,下引同)。王献之历官秘书郎丞、卫将军长史、建威将军、吴兴太守,官至中书令。
  在书法艺术上,王献之的成就仅次于他的父亲王羲之,并有独特之处。他兼精诸体,“尤善草、隶”,他在继承张芝、王羲之等前人和当代书法艺术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发展了豪迈奔放的一面,改变了当时古拙的书风,有“破体”之势。风格英俊豪迈,饶有气势,对当时和后世影响很大。
  对于王献之的人品和书品,历来评价很高。《书小史》称他清峻有美誉,尤善草、隶,兼妙丹青。他7岁开始学习书法,主要学习他父亲王羲之的书法,又兼学他人,各种书体都很擅长。他的书法艺术,骨力虽然远不如其父,但颇有媚趣。他能够综合诸家之长,而成一家之法,对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贡献很大。有人评价他的“行、草兴合,如孤峰四绝,回出天外,其峻峭不可量也。尔其雄武神纵,灵姿秀出,臧武仲之智,卞庄子之勇。若大鹏抟风,长鲸喷浪,悬崖坠石,惊电遗光,察其所由,则意逸乎笔,未见其止,盖欲夺龙蛇之飞动,掩钟、张之神气,惜其阳秋尚富,纵逸不羁,天骨未全,有时而琐”(张怀瓘《书断》)。十分中肯。王献之于太元十一年(386年)卒于官,享年43岁。
  王献之学习家法而用笔“外拓”,是颇为时人所赞许的。在笔势飞动、雄武、神纵上,的确超过他父亲。他曾观他父亲王羲之在书法上“改其体”,大胆革新。他自己就是在书法艺术上有新突破的。这主要表现在他草书中的“一笔书”狂草上。他的字,结构端劲,清朗多姿,骨肉匀称,严整秀丽,用笔如法而飘逸,锋颖纵放而有度,颇能开端谨秀逸之先河,后人欲媚其趣者多所从之。
  王献之有行书《鸭头丸帖》、《中秋帖》、《地黄汤帖》和楷书《 赋》等作品传世。行书《鸭头丸帖》最为有名。此帖虽无落款,但传为王献之新作,却是可信的。此帖绢本,2行,15字。“鸭头丸故不佳,明当必集,当与君相见。”墨似稍枯,或者是纸质的原因;墨浮其上,好似未得浸入,或者因为纸面已陈旧,久经磨损所致。通观全篇,一气呵成,起笔落笔,不留痕迹,真有天衣无缝的巧弥之趣。此帖笔意恣肆,全无所逆。后来明人草书似乎多从此帖得法。行书《中秋帖》,也无落款,传为王献之所书。此帖有人怀疑为宋人米芾临摹本,但并无确凿证据。因此,仍算作王献之所书。原为5行,32字,后来割去2行,现为3行,还有22个字。此帖不同于《鸭头丸帖》,而是酷似草书。其行笔如火箸画灰,连续无间,无端无末,首尾连绵,有“一笔书”之说。有人称此为草书,这是不确切的。仔细观察其结字,省略之处较少,并没有超出行书之说的范畴。因此,仍可作为行书看待。此帖笔墨酣畅,笔势雄强,颇足取法,也是不可多得的书法艺术珍品。《地黄汤帖》,全名为《新妇服地黄汤帖》,似系书写的药方。6行,计44个字,是比较规范化了的行书,其字比王羲之的字更规矩,更拘谨,其使转法度,行笔萦足为训法。楷书《 赋十三行》,也是比较有名的法帖。此帖写了曹植《 赋》中的一段,自“嬉”字起,至“飞”字止,传为王献之所书写。此帖真迹在宋代仅存九行,南宋的贾似道又得后4行,合成13行,刻以玉石。因此世称《玉版十三行》。后来下落不明。清代康熙中为翁嵩年所得,贡入内府。《戏鸿堂帖》,刻有4种,然而均不甚佳。《秋雪堂》本颇喧称于世。所谓《玉版十三行》,便又有《青玉版》、《白玉版》两本之分。
  王献之存世墨迹除了正、行、草书帖、札外,还有小楷刻本《十三行》等,这些作品,大多散见于宋人所刻丛帖中。
  如同王羲之一样,王献之除了书法艺术上的高度造诣外,他还善画,工诗、文。《隋书·经籍志》著录有集10卷,已佚。明人辑有《王大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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