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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并

[宋][宋朝词人]

仲并为[宋][宋朝词人]

  仲并,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调平江府学教授。五年,通判湖州。七年,以张浚荐召至阙,为秦桧所阻,出通判镇江府。十六年,为言者所劾,降二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自是闲退二十年。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擢光禄丞,晚知蕲州。
  有《浮山集》十六卷(《宋史·艺文志》),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十卷。事见《周文忠公集》卷五四《仲并文集序》,《宋史翼》卷二八有传。
  仲并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浮山集》为底本。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