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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元略

[唐]

崔元略为[唐]

  崔元略,唐代大臣。今聊城人。第进士。更辟诸府,累迁京兆尹,徙左散骑常待。因与崔植素有隙,崔植当国后,被贬黔南观察使,兼御史中丞。后转任鄂州刺史、鄂岳都团练观察使。唐长庆四年(824),拜大理卿。敬宗初,还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后为御史劾奏,迁任户部侍郎。太和三年(829),转户部尚书,次年判度支。五年(831)检校吏部尚书,出为东都留守、畿汝防御使。是年,又迁滑州刺史、义成节度使。卒后赠左仆射。
  崔元略 ,博陵人。祖浑之。父儆,贞元中官至尚书左丞。元略举进士,历佐使府。元和八年,拜殿中侍御史。十二年,迁刑部郎中、知台杂事,擢拜御史中丞。元和十三年,以李夷简自西川征拜御史大夫,乃命元略留司东台。寻除京兆少尹,知府事,仍加金紫。数月,真拜京兆尹。第二年,改左散骑常侍。
  穆宗即位,命元略使党项宣抚。辞疾不行,出为黔南观察使、兼御史中丞。初,元略受命使党项,意宰臣以私憾排斥,颇出怨言。宰相崔植奏曰:“比以圣意切在安抚党项,乃差元略往使。受命之后,苦不乐行,言辞之间,颇乖去就。岂有身忝重恩,不思报效?苟非便己,即不肯行。须有薄惩,以肃在位,请出为黔中观察使。”初,崔植任吏部郎中,元略任刑部郎中知杂。时中丞改京兆尹,物议以植有风宪之望。元略因入阁,妄称植失仪,命御史弹之。时二人皆进拟为中丞,中旨果授元略,植深衔之。及植为相,元略以左散骑常侍使于党项;元略意植之见排,辞疾不行。被谴出。逾年,转鄂州刺史、鄂岳都团练观察使。长庆四年,入为大理卿。
  敬宗即位,复为京兆尹,寻兼御史大夫。以误征畿甸经赦免放缗钱万七千贯,为侍御史萧澈-。有诏刑部郎中赵元亮、大理正元从质、侍御史温造充三司覆理。元略有中助,止于削兼大夫。初,元略有宰相望,及是事,望益减。
  宝历元年,迁户部侍郎。议者以元略版图之拜,出于宣授。时谏官有疏,指言内常侍崔潭峻方有权宠,元略以诸父事之,故虽被-,而遽迁显要。元略亦上章自辨,且曰:“一昨府县条疏,台司举劾,孤立无党,谤言益彰,不谓诏出宸衷,恩延望外。处南宫之重位,列左户之清班,岂臣庸虚,敢自干冒。天心所择,虽惊特进之恩;众口相非,乃致因缘之说。”诏答之曰:“朕所命官,岂非公选?卿能称职,奚恤人言!”然元略终不能逃父事潭峻之名。
  宝历二年四月,京兆府以元略前任尹日为桥道使,造东渭桥时,被本典郑位、判官郑复虚长物价,抬估给用,不还人工价直,率敛工匠破用,计赃二万一千七百九贯。敕云:“元略不能检下,有涉慢官,罚一月俸料。”时刘栖楚自为京兆尹,有觊觎相位之意。元赂方在次对,又多游裴度门,栖楚恐碍己,以计摧之,乃按举山陵时钱物以污之。
  太和三年,转户部尚书。四年,判度支。五年,检校吏部尚书。出为东都留守、畿汝等防御使。是岁,又迁滑州刺史、义成军节度使。十二月卒,废朝三日,赠尚书左仆射。子崔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