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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翮

[清][公元1649年-1725年,水利专家、天下第一清官]

张鹏翮为[清][公元1649年-1725年,水利专家、天下第一清官]

  
张鹏翮
  张鹏翮,字运青,号宽宇,遂宁黑白沟人。生于清顺治六年(1649)十一月十七日。三岁随父读书,授《大学》即能成诵。九岁受业于西充白太庚老师,诗文初露才华。十三岁,受教于遂宁赤崖精舍彭觉山老师。彭为当时名儒,博通经史,长于诗文,对鹏翮影响很大。鹏翮少年有志,鸡鸣即起,孜孜不倦,读书论学,潜道修身,以圣贤自期。康熙八年(1669),鹏翮中举,九年(1670)成进士,时年二十二岁。任翰林院庶吉士,为同僚中年最小者,勤奋好学,谦恭有礼,深受同馆人尊敬。十二年(1673)任刑部福建司主事,不久转山西司员外郎。审理案件,辩冤案疑狱,不避权贵,秉公持正,人甚敬畏。翌年,任礼部祭司郎中,因政绩受到康熙破格召见,赐太液池鲜鲤。十四年(1675)八月,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十五年二月,任会试主考官。十九年(1680),出任苏州知府,始到任即深入民间了解到田粮、税捐特重,又连年干旱灾荒,百姓生活困苦等情,即向朝廷申请缓交历年所欠钱税,并放宽政策,因之深得民心。不久,因母亲去世回乡守制三年。二十二年(1683)任兖州知府,清正持己,廉洁奉公,不收受属官、百姓钱物;亲自查判昔日积压的疑难案件,释放冤民三十人,使许多冤案得以昭雪;督课农业,发展蚕桑,解决民食;重视教化,兴办学校。为政三年,民风大变。二十四年(1685)调任河东盐运司转运使兼盐法道政务。离衮州时,官吏、百姓拦路哭留。二十五年十月内调通政司右参议,十一月转兵部督捕右理事官。
  二十七年(1688)五月,鹏翮奉命为副使,随索额图所率使团至俄商定中俄边界。使团一行进入荒漠时,常遇风暴,飞沙走石,滴水皆无,有人渴死途中。鹏翮两腿被马鞍磨得血肉模糊,但为了完成出使绝漠的使命,仍强忍折磨,艰难前行。他在家信中写道:“愿效张骞,以身许国,予之志也。”经过克鲁伦河时,恰遇厄鲁特蒙古准葛尔部与喀尔喀部不和,发生战事。鹏翮建议先派使者告知路过原因,以免误会。同行者未予采纳。过喀尔喀时,准葛尔部额诺德侦见,果以为清军勾结喀尔喀,便派兵偷袭,俘去清军先锋,使团众人惊惶欲退。鹏翮反对退却,厉声阻止说:“事出危险,正臣子捐躯效命之时,公等皆怯,某独当之!”又说:“如退,彼则蹑我于后,辱国孰甚!”乃按其意见派员前往解释过路原因,才消除了误会,额诺德认错谢罪,归还了被执的先锋,让出了通道。同行者均叹服鹏翮的义勇和胆识。这次深入漠北、巡视边境的行动,显示了清王朝捍卫边疆的决心,为次年中俄签订♂布楚条约》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大清一统志》(乾隆本)说鹏翮“扬厉中外,以清节著”。出使归来后,转兵部右理事,升大理寺少卿。
  二十八年(1689),鹏翮任浙江巡抚。抵任后,即退还室内华贵陈设,生活俭朴,洁己持正;勤理政务,革除陋规恶习;安置散处各地的游民和流放来的罪犯,修筑城墙,以加强治安;严惩-污吏,倡导廉洁奉公,以整顿吏治;新建仓库,储备粮食,以防荒年;兴办教育,重视教化,以正民风;禁止摊派,减免赋税,赈济灾民,以保生活稳定。抚浙五年,社会安定,各安其业,民风大变。后因减免钱粮事触怒康熙,先被撤职,后改为降五级留任。情况查清后,三十三年(1694),升任兵部右侍郎。离浙江时,百姓感恩戴德,拦路阻轿,涕泣挽留,后绘其像于竹阁之上教育后人:“勿忘我公之惠政。”
  不久,又改任江南学政。当时科举考试屡有营私舞弊行为,江南特别严重。鹏翮铁面无私,公正廉明,有些考生虽持有京中权贵亲笔推荐信,但慑于他的正气,终不敢呈交。他秉公主持科考,严格举士,所选之才不少为贫寒有识之士。康熙夸赞说:“从前清官只宋文运一人,近日张鹏翮堪与匹”。任满回京,两袖清风,康熙欣喜,召见他说:“卿非常清操,朕甚敬重。”江南士子亦深怀念鹏翮亢直不阿,不以私废公,“每言及辄欷虚欠流涕。”
  三十六年(1697)五月,鹏翮授都察院左都御史,康熙奖他为“天下第一等人”,他家乡遂宁赤崖山为他早年读书地,亦因此更名“第一山”。次年七月,任刑部尚书。十一月,授两江总督。三十八年(1699),奉旨与刑部尚书傅腊塔赴陕西处理地方官吏侵蚀贫民籽粒银两案件。鹏翮秉公执法,严惩-,从督抚到县吏,凡牵连违法者皆如律治罪。三十九年(1700)正月回京,康熙对案件处理核实后表示满意,指示大学士王熙嘉奖,说“鹏翮前往陕西,朕留心察访,一介不取,天下廉吏无出其右。”三月,鹏翮受任河道总督。康熙“听政后,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书宫中柱上”,非常重视。并认为“河务不得其人,必误漕运”。鹏翮接任河道总督时,三藩已经平定,但正值黄河泛滥,南北阻绝,运河淤塞的严重时刻。面对此严峻现实,他刻苦钻研前人的治河理论,总结本朝靳辅、董安国治河的经验教训,博考舆图,遍寻故迹,仔细勘察,按审形势,找到了黄、淮致病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开海口、塞六坝”的治河基本主张和“借黄以济运,借淮以刷黄”的设想,采取“筑堤束水,借水攻沙”的作法,根据流水浸蚀的自然原理,在人为的控制下加强这种浸蚀力量,以减少因地形坡度的变化而发生的沉积作用。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堤岸工程的修筑不仅仅是消极防守的措施,而且是积极治导的手段。康熙批准了这一治河的方案,称赞“鹏翮得治河秘要”,“自到河工,日乘马巡视堤岸,不惮劳苦,居官如鹏翮,更有何议?”鹏翮按照治河方案指挥数十万民工,先疏海口,使水有去路;继辟清口,使淮得畅出;又加修高埝,堵塞六坝,蓄清敌黄;开陶庄引河以防倒灌,筑挑坝以平险工,使所有坝堤、引河从属于统一目标,使之充分发挥其功能,促使设想成为现实。历时八年,黄淮大治,漕运通达,下河连年大熟,人民安居乐业。康熙欣喜,作《河臣箴》、《黄淮告成诗》赠鹏翮表示嘉奖,鹏翮将治河经验写成《治河书》十卷进呈康熙。他使狂野不羁的黄、淮、运河顺轨安澜数十年,这不仅于国计民生贡献巨大,而且其科学水平也居于当时世界水利工程最先进的行列,所以至今还受到中外水利史的高度评价。四十七年(1708),鹏翮回朝任刑部尚书。
  四十八年,任户部尚书。五十二年(1713)任吏部尚书。鹏翮严谨洁己,公正不阿。为杜绝关说,针对时人敬畏神灵的思想,在府邸厅堂上供奉关圣帝君塑像,周仓持刀旁立,神座侧置书案陈放文牍案卷,如有亲友僚属说情行贿,他便提醒对方:“关圣帝君在上,岂敢营私徇隐!”康熙赞鹏翮“不但为今之名臣,亦足重于后世矣!”他担任吏部尚书直到六十一年(1722)康熙去世。
  雍正元年(1723)正月,鹏翮拜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四月,又兼任《国史》、《明史》、《大清一统志》总裁官。七月,黄河-决口,鹏翮又受命前往治理,时年已七十五岁。雍正对他说:“以位,则卿不当差;以龄,则卿亦不当差;然遍顾诸臣,无出卿右者。”次年,鹏翮完成治河任务回京,雍正特许他便道回乡省墓,还赐路费银千两,并赋诗相赠促其早日回京:“好待陇冈封马鬣,速还黄阁赞升平”。鹏翮留乡两月,于五月回京。十一月患脾病,雍正遣御医诊治并多次慰问。临终前夕,命长子懋诚转奏其关于边防、河防、海防的建议,雍正深感其诚。三年(1725)二月十九日逝世,终年76岁。死后家中无多余财物,其子懋诚“四顾茫然,无法举丧”。“四壁空虚,一棺清冷,贫宦与老僧无异”。雍正赐白金千两,才得奉丧回遂宁家乡,葬于庆元山(现潼南县小渡乡)。鹏翮逝世后,雍正悲悼减膳,两次御制祭文(特加祭一次)悼念。追加少保,谥文端,诏祀贤良祠。御制碑文赞他“秉性贞介,持身廉洁”,“志行修洁,风度端凝……流芳竹帛,卓然一代完人”。清代著名文学家彭端淑评他:“上方励精图治,毅然更新,公亦以身任天下事,因能授任,持大纲,去烦细,时议称贤相焉。公自弱冠入仕及为相,凡五十余年,名满天下,主上不疑,同官不忌,考诸史册,往往难之。”
  著作有《张文端公全集》。
  来源:蓬溪县地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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