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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镈

[明]

张镈为[明]

  [张镈]字伯始,号漆滨,武功人,明嘉靖七年(1528)与弟金柬同榜举人,时号双凤。嘉靖四十一年(1562)中进士,授曲沃知县。因改革弊政,触犯劣绅利益,遭诬陷中伤,被降职为汝宁教谕。后历任黄州判官、两淮盐运司判官、大理寺评事。当时有一诬赖侄杀叔的冤案,他力辩其冤,竟被贬为副评事,后又被调为蜀王府左长史,愤懑以疾辞归。回乡后,扶贫助弱,劝善规过,颇得乡民受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