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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皓

[汉][公元50年-132年]

张皓为[汉][公元50年-132年]

  张皓(一作浩 )(50年-132年),字叔明。犍为郡武阳县(今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人。 东汉时期大臣,西汉留侯张良的六世孙。历任郡吏、大将军掾、尚书仆射、彭城国相等职,在廷尉任上,留心断狱。延光三年(124年),安帝听信谗言,将要废时为太子的汉顺帝刘保,张皓与太仆来历力争未果。
  永建元年(126年),刘保即位后,为感谢张皓,任命他为司空,三年后因灾异被罢免。阳嘉元年(132年),张皓再次担任廷尉,同年逝世,享年八十三岁。其玄孙张翼在蜀汉官至左车骑将军 。
  留心断狱
  张皓少年时研习《律》、《春秋》,游学京师雒阳,与广汉人镡粲、汉中任李郃、蜀郡人张霸共结为友善 。永元(89年—105年)年间回乡在州郡任职,后被征辟至大将军邓骘的府中为官,经五次升迁后任尚书仆射,任职八年后出任彭城王刘恭的国相, 在任内推荐隐士闾丘邈等人 。
  公元120年(永宁元年),张皓被任命为廷尉,张皓尽管不是世代法家,但留心刑罚断狱,常与尚书辩论疑难案件,他的意见大多因理由充分被采纳。
  谏废太子
  公元124年(延光三年),汉安帝刘祜的乳母王圣、大长秋江京以及中常侍樊丰等人诋毁太子刘保的奶娘王男和厨监邴吉等人,王男等被杀,家属被流放到比景。太子思念王男和邴吉,屡屡为此叹息。江京、樊丰怕有后患,便与阎皇后凭空妄造证据,罗织罪名诬陷太子和东宫-。安帝发怒,召集三公九卿及以下的群臣,讨论要废黜太子。耿宝等秉承旨意,一致认为应当废黜。张皓与太仆来历、太常桓焉提出异议说:“根据经典说,年龄不到十五岁的人,过失与罪恶不由自身负责。况且王男、邴吉的奸谋,太子或许并不知晓,应当为他挑选忠良之臣做保傅,用礼义进行辅佐。废黜太子之事重大,这实在是圣恩所应留驻之处!”安帝不听。退朝后,张皓又-说:“从前奸臣江充捏造证据,进行诬陷,使戾太子遇祸,武帝很久以后才觉悟过来,尽管追补从前的过失,但后悔又怎么来得及!如今皇太子年方十岁,没有受过保傅的教育,能够骤然责备他吗?”奏书呈上,安帝置之不理。
  进贤好士
  公元126年(永建元年),汉顺帝刘保即位后,擢升张皓为司空。张皓在职时向朝廷推荐许多贤才,天下称赞他推荐贤。后来,清河人赵腾-言灾异变化,讥讽朝政,被拘捕治罪,牵连到八十多人,都因诽谤朝廷,应当被处以重法。张晧上疏劝谏说:“臣听说尧舜设立敢谏鼓,三王立诽谤木,《春秋》采好事,写恶事,贤明的天子,不加罪于草野的小民。赵腾等虽然抵触朝廷犯法,但他说话是想尽忠正谏。如果应当诛杀,天下人的嘴巴将堵着,谏争的源流就塞住了,这不是宏扬道德以作后人表率的方法。”顺帝省悟,减赵腾死罪一等,其余免职或罚往边地。
  公元129年(永建四年)八月丁巳日,张皓因阴阳不和被免官。[12-13]
  
  去世
  公元132年(阳嘉元年),张皓再次担任迁尉。同年,张皓去世,享年八十三岁。朝廷派使者吊祭,赐葬地于河南地界。
  
  历史评价
  常璩:“张公执宪,克智克聪。极位青紫,实作司空。”
  范晔《后汉书》:“①张晧、王龚,称为推士,若其好通汲善,明发升荐,仁人之情也。夫士进则世收其器,贤用即人献其能。能献既已厚其功,器收亦理兼天下。其利甚博,而人莫之先,岂同折枝于长者,以不为为难乎?昔柳下惠见抑于臧文,淳于长受称于方进。然则立德者以幽陋好遗,显登者以贵涂易引。故晨门有抱关之夫,柱下无朱文之轸也。” “②安储遭谮,张卿有请,龚纠便佞,以直为眚。” “③若李固、周举之渊谟弘深,左雄、黄琼之政事贞固,桓焉、杨厚以儒学进,崔瑗、马融以文章显,吴祐、苏章、种暠、栾巴牧民之良干,庞参、虞诩将帅之宏规,王龚、张皓虚心以推士,张纲、杜乔直道以纠违,郎顗阴阳详密,张衡机术特妙,东京之士,于兹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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