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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用和

[宋][公元988年-1050年]

李用和为[宋][公元988年-1050年]

  李用和(988—1050),字审礼,杭州人。宋真宗李宸妃弟。年少时家贫,寄居京城,凿红钱谋生。其姐李宸妃生仁宗后,真宗皇后章献刘氏占为己出,为了慰藉李妃,就求其弟用和于民间,奏补三班奉职。用和由此入仕,历任右侍禁、合门祗候、权提点在京仓草场、考城县兵马都监、贺州刺史、宁州刺史等职。按旧制,刺史以上官员所赐公使钱可占为私有,而用和却全部充作军费。康定元年(1040),任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后改任马军,拜建武军节度使,殿前副都指挥使,乞罢军职,遂拜宣徵北院使,不久改彰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景灵宫使,以疾辞退。庆历八年(1048),进兼侍中。他虽身为国舅,位列将相,但在京城不营私宅,租官舍居住。仁宗诏令他寓居芳林园,亦为其推辞。在朝“小心静默,推远权势”,受到朝野好评。卒后赠太师、中书令、陇西郡王,谥恭僖。
同年(988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1050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