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四川省> 雅安市> 石棉人物

赖宁

[公元1973年-1988年,扑灭山火的小英雄]

赖宁为[公元1973年-1988年,扑灭山火的小英雄]

赖宁
  赖宁(1973年10月20日-1988年3月13日),原名赖麟,四川雅安市石棉县人,生前石棉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1988年3月13日,为了扑灭突发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与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主动加入了扑火队伍,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后遇难,年仅15岁。1988年5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
  赖宁(1973.10-1988.3),四川省石棉县人。父亲是赖正纲,母亲是黄和榕。
  赖宁在校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立志长大要成为一名和李四光一样的伟大的地质学家 。从上小学开始,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少先队小主席和优秀少先队员,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曾获省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一等奖,地区少年儿童绘画比赛二等奖和县儿童书法比赛一等奖。小学毕业后,他坚决的放弃了保送,在石棉县5264名小学毕业生里以全县第一名(小主席)的成绩考入重点中学——石棉县中学 。
  赖宁从小拥有着极强的社会责任感。10岁那年就曾致信石棉县人民政府强烈要求打击大渡河边的非法捕捞行为 。
  赖宁的家乡石棉山区是火险区。 赖宁读小学的时候曾3次上山灭火。他做了这些事,既不写出来,更不告诉别人,直到林业部门把表扬信寄到学校,老师们才知道。
  1988年3月13日下午3点38分左右,石棉县海子山因电线短路发生山林火灾。火借风势,刹那间山上一片火海。大片森林、-转播台和石油公司油库,都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
  赖宁写完作业,和生病卧床休息的妈妈说了声:"我下楼走一走。"妈妈特意嘱咐:"外面风大,别走远了!" 下了楼,赖宁一眼便瞧见了冲天的火焰。他连告诉妈妈一声都来不及,就飞快地直奔火场。 赖宁跑到山上,挥动松枝奋力灭火。高达二三十米的火焰,狂烧猛窜,赖宁和他的伙伴奋不顾身,一次次地冲向火海。 这时天色已晚,现场指挥救火的县领导,命令用汽车将参加救火的学生强行送下山。
  赖宁、周伟、王海等同学也被拉上了车。在车上,有个同学遗憾地说:"唉,今晚看不成电视剧《再向虎山行》了。"赖宁却风趣地说:"那我们就再向火山行!"一车人都笑了。山间的火势越来越猛,烧焦的枯枝败叶在火焰的冲腾下漫天飞舞,发出噼啪的爆响。天黑了,山陡路滑,风助火势,野火更猖獗了。
  虽然被大人一次次拉走,他还是偷偷溜回去继续扑火 ,大火终于扑灭了。3500余亩森林保住了,-转播台和石油公司库都平安无事了。14日上午,人们在海子山南坡的过火林带中,发现了赖宁的遗体。他的右臂紧紧挽着一棵小松树,额头靠着山坡,眼镜丢失了,左手撑着地,右腿还保持着向上攀登的姿势。赖宁牺牲了,在赖宁纪念堂中间的水晶棺里,放着用队旗绣制的被子盖住赖宁的遗体。
  外界评价
  曾被评选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小缔造者、中国少工委小主任。
  1988年5月,中国共青团、国家教委做出决定,授予赖宁“中国少年先锋队小主席”、“英雄少年”和“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名列第一名 )”等荣誉称号,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向赖宁学习——“学习他胸怀大志,从小做起;做好小主席,保卫财产;学习他热爱科学,勇于实践;学习他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学习他热爱祖国,临危不惧。”
  2009年9月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精神争议
  见义勇为
  围绕赖宁精神是否过时、是否值得提倡,引起教育界争议。
  赖宁曾在1990年代作为整个中国学生学习“见义勇为”精神的榜样。然而进入21世纪后,赖宁似乎正逐渐被淡化。赖宁精神中过度宣扬和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被认为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不相符。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中也删去了其中关于“见义勇为”的叙述,将原版中“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改为了“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活动。
  赖宁精神
  赖宁成为一种精神力量的一个载体,如果我们忽视或隐去他的少年——未成年人身份,我们也依然会被他感动。可见,我们看重的是赖宁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利众精神,我们绝不倡导少年儿童用牺牲生命作代价去见义勇为,但我们也要鼓励孩子们从小培养起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鼓励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见义勇为。这是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永恒的价值追求。从这个层面上看,赖宁这个精神符号永不过时,任何时候都有其存在和弘扬的巨大价值。
  《赖宁的世界》作者孙云晓也说,学习赖宁决不是倡导孩子救火,那不是赖宁精神 。
  摘下照片
  从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始实施。随着《条例》的实施,少年英雄赖宁的照片,也“纷纷从校园墙上被摘下”。
  十几年前,年仅14岁的少年赖宁为了扑救山火而力竭牺牲。赖宁被树立为全国青少年学习的榜样,他的照片也就被“纷纷挂到校园的墙上”。
  随着《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实施,赖宁的照片也被摘下,似乎表明我们的社会不但已经明确地意识到了对未成年孩子进行保护的必要,而且走出了过去那种不切实际地鼓励孩子“见义勇为”的道德高调误区,恢复了青少年教育中的理性态度和务实精神。

同年(公元1973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8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