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福建省> 漳州市> 诏安人物

吴大成

[宋][公元1126年-1227年]

吴大成为[宋][公元1126年-1227年]

  吴大成(约1126~1227年),字子集,号梅子,又号梅月,四都人,南宋“渐山七贤”之一。
  大成少年聪明好学,喜欢寻师问道,曾师从陈景肃于仙人峰。绍兴中期,时年19的大成以文行与薛京、郑柔、杨耿等被选入太学。在学期间,大成曾被朝廷差遣任事。他不投时好,不阿权贵,又敢于抨击当权者投降-行径,因而得罪于奸臣秦桧。后陈景肃在湖州知事任上被秦桧罢黜还乡,大成与杨耿、薛京诸友也乞归省回籍,随陈景肃讲学于渐山石屏书院,潜心研读理学,辨订经籍,大有发明。每有闲暇,大成与师友“兴来拍案共吟,煮醪同酌;闲去江潭垂钓,林树挥斤,悦桑麻之逸兴,乐泉石之幽情”。
  大成身处江湖,心存社稷,关心国家民族之命运,冀望有朝一日能被朝廷起用,以施展其才略。“何日梅仙朝帝阙,折梅荷月献明君”。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亡。翌年,景肃回朝任知制诰,大成、郑柔也重回太学。乾道年间,大成以太学生授秀州司理参军,后历任-,且曾奉檄湖湘。他虽廉洁奉公,但因始终坚持民族气节,力主抗战,抨击秦奸余党、继任丞相汤思退的-投降政策,而受到“言侵时相”之咎而“落第归乡”。自此隐居梅洲,教子读书,率僮耕钓,怡然自乐。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丁亥某日,大成召子孙面诫“毋苟阿时窃禄”。是夜,沐浴更衣,端坐而逝,寿逾期颐。后人敬慕陈景肃、吴大成、杨耿、薛京等七人的高风亮节,尊称为“渐山七贤”。
  吴大成一生著作甚富,以诗闻名。当年大成奉檄湖湘,所过名都胜景,登临题咏,积诗千首,后结集而成《梅月诗卷》。该卷借梅月百咏,深刻表达诗人的清操劲节。正如宋进士罗荐可《同悼梅月》诗中所云:“一生弄月咏梅花,奉檄南行御赐茶。啸月不忘金虏耻,种梅肯傍桧阴斜?”其中《咏岳飞》、《忆李纲》和《悲屈原》等诗抒发诗人忧国之情报国之志,悲壮深沉,感人尤深。《梅月诗卷》历代评价颇高。宋陈景肃在《题吴子集诗卷序》中云:“……奇志逸发,犹晴霞霁霭,雁鹜齐飞,声色并美,累观而咏,不穷其趣。”宋陈植《挽梅月》诗云:“士林赖有遗风在,长使缙绅泪满颐”。吴大成诗作影响深广,明杨江永在《题梅月集后序》中称其“诗追陶、杜,一时流辈咸推重之。”
同年(公元112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227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