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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峣

[南北朝][公元535年-54年]

林峣为[南北朝][公元535年-54年]

  林峣,字仲高,号东斋,连江县城北郊钦平上里人。约生于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5年)。祖上颇为殷富,广有田产。峣承家业,富有爱心,常疏财仗义,济人之急。县城北郊为一片冲洪积平原,地势平缓广阔,土地肥沃,为县内重要水稻产区。惟因上游尚无水利设施,常遭干旱威胁。农民全恃时雨,谓之“靠天吃饭”。每遇干旱只好求神祈雨,然而终无结果,旱魔和灾荒照样降临。林峣看在眼里,挂在心里,既同情农民十种九不收和饥馑的苦痛,亦怀疑所谓神明的威灵,遂亲自勘察周围山川湿地形势,探讨溪流流向。凭他平日周密观察与思考,得出一个符合科学的设想,便对农民说:“吾闻人力可补天。诚得上游地,潴水为湖,以时蓄泄,即亢(极)旱,当不为灾。”而林峣祖遗田产,多据北野上游,他慨然将全部田产舍以为湖,尚有少数不属于林峣的田产,他亦主动与各田主沟通联系,以他别处田地交换或价购调整补充,计得3800亩(古代计算单位,今约2000市亩)。于隋开皇十三年(593年)发动农民兴工挖凿,历二年多告竣,取名东湖。据民国版《连江县志》载,湖形如掌,西高东低,周围20里,面积663551步,深1.3丈,出口处筑坝设闸,以司开关。上纳九溪之水,下灌北野青塘、山下(今上山和下山两村)、白沙、浦下、毗、县尾下(今凤尾)、上林街(今凤城镇绿茵村)7墩之田,受泽农田4万亩(今测1.2万市亩),惠及3000多户农民。
  湖成之后,不仅利泽北野农田,而且湖边种植菱、荷,湖中放养鱼虾,夏秋荷花盛开,波光山色,鹭影渔歌,清风习习,红绿白相映生辉,浑然成一幅优美图画,既可供游赏,又增加收益。林峣宏愿终于实现,而家产亦几散尽。后人饮水思源,争颂高义,追怀恩德,尊称义士,祀之于乡贤祠。祠中有一幅对联曰:“隋朝无寸土,林氏有全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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