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浙江省> 宁波市> 象山人物

陈梅芳

陈梅芳为

  陈梅芳 女,二级演员。浙江象山人,1942年11月1日出生。1959年参加业余戏剧汇演获奖,被象山越剧团录用为学
  员。1963年到上海越剧院学馆进修。“文革”时期被下放到商业部门工作。粉碎“-”后,于1978年重返象山越剧团,先后任副团长、团长。1989年调至县文联曾任副主席。为中国剧协会员、浙江省剧协会员、宁波市剧协理事。宁波市第八、九届政协委员、象山县政协第一、二届政协常委。从艺30多年,学唱金(采风)派,并加以变化发展。基本功扎实,擅演悲旦,表演人物内心情感细腻真切。前后担任主角百余个,如《拾玉镯》中的孙玉姣、《戚继光斩子》中的戚夫人、《五姑娘》中的五姑娘、《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梁祝》中的祝英台、《穆桂英挂帅》中的穆桂英、《虹桥赠珠》中的水母、《碧玉簪》中的李秀英、《梁秋雁》中的梁秋雁、《冤雪龙泉井》中的李雪姣;现代戏《李双双》中的李双双、《洪湖赤卫队》中的韩英等。演出上万场,多次赴上海、杭州等城市演出,广获好评,其中有“祥林嫂演绝了”之赞誉。《文汇报》、《杭州日报》等载文评论她的唱腔是既继承流派又不拘于流派,有所创新发展。80年代,上海、浙江电视台曾摄播她的《梁》剧、《冤》剧演出;1990年宁波电视台制播《陈梅芳艺术集锦》。1989年《戏文》第4期以《风雨三十年舞台姐妹》为题,载文介绍其艺术生涯。现任教于象山半岛艺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