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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芬

[明][明朝状元]

舒芬为[明][明朝状元]

  舒芬字国裳,号梓溪,明进贤县人(今属南昌),经学家,正德状元。
  舒芬生而颖异,有志于圣贤之学,不喜与一般儿童游玩。六岁时诵读《孝经》、 《论语》即懂大意。他七岁能诗,十二岁作《驯鹰赋》,名扬乡里。督学蔡公常对人说:“此天下之士也”。
  正德十二年(1517)会试,同考官陆文裕荐举舒芬第一,主考官靳贵、顾清抑置十一。廷对时,舒芬万言立就,武宗大喜,御批一甲第一名。舒芬进入仕途后,敢于言事。当时,武宗经常微服私行,郊游无度。孝贞皇后死后不久,武宗又要出行。宁王朱宸濠久蓄异谋,与宦官钱宁勾结,人情汹汹,惧祸不测。以舒芬为首的“江西四君子”夏良胜、万潮、汪应轸上疏极谏道:“古帝王所以巡狩者,协律度、同量衡、访遗老、问疾苦。”“是以诸侯畏焉,百姓安焉,若陛下之出,不过如秦皇、汉武,侈心为乐而已,非能行巡狩之礼者也。”“近者西北再巡,六师不摄,四民告病,哀痛之声,上彻苍昊,传播四方,人心震动,故一闻南巡诏书,皆鸟惊兽散,而有司方以迎奉为名,征发严急,江淮之间萧然烦费,万一不逞之徒乘势倡乱,为祸非细……”因其言辞激烈,武宗震怒。命舒芬等107人跪于阙阶之下一连五日,后又遭廷杖三十。舒芬伤势甚重,几乎致死,被抬至翰林院中。掌院者怕受牵连,命推出。舒芬说:“吾官此,即死此耳。”舒芬后被贬为福建舶司副提举,他只得带病赴任,数次死而复生。任上,他布德宣威,地方人士心服口服。闲暇时则讲学不倦,生徒日众。不久,奔父丧,地方人士自长史以下无不哀号追送。
  世宗即位,舒芬被召复原官。“大礼”议起,舒芬认为:“为人后者为人子,不得顾私亲。”又三次上疏,据理力争,却不被接受。于是,与杨慎等伏左顺门哭谏,触怒世宗,下狱廷杖,削官夺俸,舒芬濒死不悔。后遇母丧,他扶柩南还,因哀伤过度,一病而死,年仅44岁,世称“忠孝状元”。直到六十年后的万历年间,才被追谥文节。
  舒芬为宦清正,敢言直谏,正德年间(1506—1521),因谏阻武宗常以打猎巡游,寻欢作乐,荒废朝政,被贬谪为福建市舶副提举。嘉靖间,又因哭谏世宗而入狱,并夺俸三个月。不久,舒芬母亲病故,扶枢南归。他因虑国忧民,积郁成疾,于嘉靖十年含恨悲愤而逝,世人称之为“忠孝状元”。万历三十六年(1608),神宗追谥为文节。同年,进贤士民于县城坛石山建文节祠,纪念其文华节气。
  舒芬一生著述甚多,主要有《舒文节公全集》(又名《梓溪文钞》)十八卷,全书分内集八卷,外集十卷。还将文天祥、谢枋得的诗文、传记等为《成仁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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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状元明武宗正德十二年(1517)丁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