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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亮

[明][明朝首辅]

刘宇亮为[明][明朝首辅]

  刘宇亮,字季龙,号蓬玄。绵竹(今属四川德阳市)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屡迁吏部右侍郎。崇祯十年(1637)八月,擢礼部尚书,与傅冠、薛国观同入阁。宇亮短小精悍,善击剑。居翰林,常与家僮角逐为乐。性不嗜书,馆中纂修、直讲、典试诸事,皆不得与。座钱士升为之援,又力排同乡王应熊,张己声誉,竟获大用。明年六月,贞运罢归,遂代为首辅。其冬,都城-,命阅视三大营及勇卫营军士,两日而毕。又阅视内城九门,外城七门,皆苟且卒事。
  时大清兵深入,帝忧甚,宇亮自请督察军情。帝喜,即革总督卢象升任,命宇亮往代。字亮请督察,而帝忽改为总督,大惧,与国观及杨嗣昌谋,且具疏自言。乃留象升,而宇亮仍往督察,各镇勤王兵皆属焉。
  甫抵保定,闻象升战殁,过安平,侦者报大清兵将至,相顾无人色,急趋晋州避之,知州陈弘绪闭门不纳,士民亦歃血誓不延一兵。宇亮大怒,传令箭:亟纳师,否则军法从事。弘绪亦传语曰:“督师之来以御敌也,今敌且至,奈何避之?刍粮不继,责有司,欲入城,不敢闻命。”宇亮乃驰疏劾之,有旨逮治。州民诣阙讼冤,愿以身代者千计,弘绪得镌级调用。帝自是疑宇亮不任事,徒扰民矣。
  第二年正月至天津。愤诸将退避,疏论之,因及总兵刘光祚逗遛状。国观方冀为首辅,与嗣昌谋倾宇亮,遽拟旨军前斩光祚。比旨下,光祚适有武清之捷,宇亮乃系光祚于狱,而具疏乞宥,继上武清捷音。国观乃拟严旨,责以前后矛盾,下九卿科道议。佥谓宇亮玩弄国宪,大不敬。宇亮疏辩,部议落职闲住,给事中陈启新、沈迅复重劾之,改拟削籍。帝令戴罪图功,事平再议。宇亮竟以此去位,而国观代为首辅矣。
  已而定失事者五案,宇亮终免议。久之,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