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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槐

[清]

张廷槐为[清]

   张廷槐
   字晋卿,四川奉节人,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任西乡知县。当时,恶吏土豪相互勾结,借摊派之机,诈取民财,横施暴虐。廷槐访知其弊,即出示严禁,一切杂差概行豁免,百姓称之为“良心官”。
   城北五渠,康熙年间虽经浚修,但年久淤积,一遇山洪,田园庐舍复遭淹没,危及城厢。廷槐按亩役夫,委员监督;改直堤道,加宽加深。险要处俱用石砌,加灰土坚筑。又采购桑苗,沿岸密栽,根深盘结,使堤岸牢固。同时,订立封山育林规章,立“重修五渠碑”,以记其事。
   丰宁书院,规模狭小,且年久失修,廷槐筹资重建讲堂、书斋、内斋等30间,增添束修、膏火,士风为之一振。在所撰《重修西乡书院碑序》中,以“道德为上,功名次之,富贵尤其下焉”告诫诸生。道光四年,廷槐复任西乡知县,设义学于城中,并劝饬各地筹设。数年间,城乡先后兴办义学15处,经费出处,各有定规。廷槐亲撰《义学碑记》,提出“不求个个成名,但求人人明理”,表现其重视品德教育、劝学育人的明智见解。
   廷槐亦修县志,延友人曹珍贵主其事,今尚有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