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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

[明]

李良为[明]

  李良(明)
  
  李良,真如人,字尧臣,明成化五年(1469年)进士,任南京刑部郎中。任内办案通达,甚得大司寇器重,诸署疑难案件,均移交其裁决。后出任瑞州知府,瑞地风俗犷悍,好告状。李到任后,首先释放被株连者和证据不足者,而严治主犯,狱事渐息。时民多弃农离乡经商不归,李教民务农,相次复业。年岁遇大灾害时即施行长短期贷款办法,使众灾民皆得生存。有民掘地得窖千金,献给李良。李说:“此系天惠我民也!”遂会合父老散发众人。李从政余暇,常召集读经书生,宣讲疏通分析疑难问题。后因父母丧而归里。著有《樗轩集》。